被安置人有权要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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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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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如何分割离婚诉讼里的拆迁安置房1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二离婚诉讼财产怎么分配1男女平等原则。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那么如何分割离婚诉讼里的拆迁安置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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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那么私房拆迁安置是否具有优先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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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安置房女方与男方离婚能有份吗要看是什么原因得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方婚前财产仍归方所有。2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4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形态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安置房女方与男方离婚能有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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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新拆迁法关于被拆迁人的确定与旧拆迁法不同,依照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与原拆迁条例规定的被拆迁人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规定完全不一样。此次修订拆迁法,正是考虑了这一背景,在修订对被拆迁人的法律定义为: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那么北京新拆迁法如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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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母住的安置房去世后能继承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如果取得了安置房所有权的,去世后房屋属于合法的遗产,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对房屋是有继承权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1、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那么父母住的安置房去世后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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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鉴于甲家成员已经定居在外,户口已迁离本市,同时又继续向房屋管理部门缴纳房租,根据有关规定和解释,这可看作他们的租赁使用权仍然存在。因为与动迁部门签定补偿安置协议的是他妹妹,她应该向该房屋的其他权利 人分配相关款项。根据甲家现实情况,目前可行的办法是,甲父亲回国定居,按照有关户籍政策,其户口可回到原来的居住地。这样,甲的父亲可名正言顺地重新成为这套公房的租赁户主,并有权与动迁部门签定补偿安置协议,享受到有关动迁安置政策。那么户主境外定居如何享受动迁安置政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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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当居民拥有了拆迁安置房,却不一定会一直居住在这个住所,并且可能有需要将房屋进行转让的情况,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进行公证,确保房屋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将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新购房者,其次,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总之,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是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的,需要居民对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针对拆迁安置房转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留意以下几点,因此,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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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通常在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那么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是否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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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4、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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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安置房办理共同财产1、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那么安置房办理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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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拆迁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居住问题。当然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拆迁款。那么拆迁被安置人怎么分割补偿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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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那么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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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迁房拆迁补偿所得,是以对该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所以应该也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民法典结婚后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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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安置在拆除租赁房屋的情况下,《条例》规定了解除租赁协议的处理方式。由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由所有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的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条例》规定“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那么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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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股东出资都有哪些方式可供选择? 货币出资简单直接,把钱投进公司一目了然。非货币出资,像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也可行,但这些得经专业评估作价,确保价值真实,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比如以专利技术出资,就需专业评估确定价值。 按公司章程按时足额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若股东没按时足额缴纳,不仅要向公司补齐,还得向已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更重要的是,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可见,股东出资绝非小事。一旦违规,对内要向其他股东负责,对外可能要为公司债务“买单”。如果您也涉及其中,不妨在操作之前与我们沟通交流~
继承案件中,如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近亲属均作为当事人参加案件审理,并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分割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上述财产的分割,如果不掌握具体金额,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女神节给客户最好的礼物 不仅脱离了糟心的婚姻,更是拿到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两套房子🏠🏡的所有权✊✊✊
下午新接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客户购买对方三定三限三结合回迁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前,对方私下补办了新的房本对外抵押,并多次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加急出具了起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及情况紧急说明,争取尽快诉前财产保全,恰好躲过了大雨☔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