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笔录不一样怎么办?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公安机关做笔录的原因很多如果你涉嫌违法犯罪的则公安机关会对你做笔录如果公安机关是向你核实其他人的违法犯罪情况也会要求你做笔录。但如果公安机关只是做了笔录而没有对你进行进一步处理的说明只是一般的核实情况是不会留下案底的。那么家暴做了笔录有案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清算组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未获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规定,只要没有经过两次债权人会议,法院就不能直接裁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即使是债权人缺席不参会,法院也要做到形式完备、程序到位。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再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案的债权人不同意分配方案,又不同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可以视为对继续讨论清算组分配方案权利的放弃或者是对分配方案的默认。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最多只能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那么分配方案是否必须经两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两次殴打算家庭暴力吗只要发生了就属于家暴。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家庭暴力特点1、普遍性和严重性美国家暴受害妇女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家暴是妇女遭受严重损伤的最常见的原因约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上。检查受害者可发现不同恢复期的损伤。那么两次殴打算家庭暴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民法典能为同一债权人担保两次吗担保人可以为同一债权人担保两次,例如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或者保证合同的,在最高限额内,可以为连带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那么民法典能为同一债权人担保两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关于离婚调解笔录的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由于债权人会议决议既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债务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按债权人会议确定的债权额计算。清算组提出的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未获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此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那么债权人会议决议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去问他问题,也不会去做笔录,因为就算做了也是没有意义的,毕竟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我们所说的他们根本就不具备辨别能力,很有可能就是鸡同鸭讲,因为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这个时候去做一个讯问笔录,那么只能够说是浪费时间,根本就不具备任何的参考价值,也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在精神病发病期间所做的一些事情,他都不用负刑事责任,那么在精神病患者患病期间,警察对他所询问的这个笔录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公安机关如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1、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嫌疑犯曾经患病或可能患病的相关依据(包括嫌疑人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再依法鉴定,精神病询问笔录有效吗精神病询问,比如绝对是没有笑的,除非有一点就是有专家医生在场,然后先给你这个患者先检查,以后觉得你完全没有问题,完全是在清醒的情况下做这份笔录的,那这份笔录是有效的,对于精神病患者能不能够辨认,或者是否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个就需要有关医疗部门进行鉴定以后再进行证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清算组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未获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规定,只要没有经过两次债权人会议,法院就不能直接裁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即使是债权人缺席不参会,法院也要做到形式完备、程序到位。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再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也就是说,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尽管清算组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获通过,但债权人会议已经形成新的决议,即不再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二)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最多只能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那么分配方案未经两次债权人会议法院能否径行裁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解读先履行抗辩权的两次效力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以将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分为两个不同层次:(一)第一次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二)第二次效力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解读先履行抗辩权的两次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老汉帮忙推车被撞身亡责任如何承担案情回顾老汉帮忙推车被撞身亡60多岁的村民孙某并无任何驾驶执照他拥有的无牌照轮农用车也属于报废车辆他经常用该车帮同村其他人运输物资并收取50元左右的费用。随后正在密云县某村自家田地里干活的杜老汉也来帮忙推车不料在推车时发生溜车将杜老汉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争议焦点两被告是否应承担责任根据警方问询现场人员笔录显示当时孙某、张某等人并未提出帮助请求杜老汉主动前来帮忙推车前后推了两次。司机孙某认为杜老汉自愿推车自己并未请求其帮助且自己受张某所雇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老汉帮忙推车被撞身亡责任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家庭暴力告诫书需要做笔录吗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当然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够不上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反家庭暴力法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那么家庭暴力告诫书需要做笔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订婚和彩礼两次钱吗,男方家庭要给付女方家庭彩礼的,要有书面形式的彩礼收据或者订婚协议、双方父母写婚前财产公证。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并无不当。但是男方应当给付女方家适当数额的现金作为给付彩礼的表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应当返还女方家按照习俗给付的财物;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风俗习惯给付的财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但如果是因为男方家庭特殊原因没有履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赠与手续而导致不能结婚。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但尚未取得的男方给予女方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担保权人对担保物占有和控制的程度划分,动产担保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比较而言,抵押担保能在不转移占有担保物的同时实现担保功能,使交易的安全与效率得以统一。对于一般物品的扣留,属一般物留置权,而对于引起债务有关的特定物的扣留则为特定留置权。衡平法上的留置权是一项属人权利。抵押也是动产担保中的一种。用他人财产抵押的,应属无效。有形物的抵押是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而其占有仍属于债务人的一种担保。那么同一动产两次担保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交通事对方拒不做笔录,能否出责任认定书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四)其他调查工作。如果交通事对方拒不做笔录,可以出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对方拒不做笔录,能否出责任认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反家暴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那么家暴一方报警没做笔录能做证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打官司谁嗓门大谁就赢? 一审不用请律师,败诉了二审再请律师。 这是纯纯的无知老爷们儿的想法! 美丽的公主不喜欢瞎吵吵的当事人。 一审笔录各方确认,白纸黑字不容推翻。 或许只有看到正义女法官的判决时, 才会懊悔一审陈述欠考虑以及没有请律师。
下午又跑了俩地,路特别滑,两次差点摔倒~事情顺利办好,值了!✌
只在微信上有一个转账记录,就是他欠我钱,现在不承认这个借款了,假使说咱们起诉到法院之后,我们说对方欠我钱不还,我们起诉到法院了,这个事谁主张谁举证,那你这时候准备不出来,那就有可能按照对方说的来走,就是借款的这个事实不存在。但是咱们案件到法院之后,法院一定要查明一个事实,就是对方他是一定要做一个说明的。假如他去说这个钱是货款啊,或者是用作其他的地方,但是就是不属于借款。但是对方说的这个话在笔录里边。那我们可以拿着这个笔录,再次的另行起诉到法院,对方就没有借口再去说其他的了。这时候你那个案子就赢了再进一步来去分析这个事儿。比如说你在另行起诉之后,对方又返回来说,属于借款。那这个时候其实对方会面面临到一个处罚,也就是他在法庭上没有如实的讲这个事实,轻则罚款,重则拘留。所以对于我们律师来讲的话,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也对方想的那些策略。其实早就在我们的这个计划当中了。我们律师在各种利弊分析完之后的话,对方就很快速的把这个钱还给我们了,这个就叫专业。
同样的法庭,两次离婚诉讼 终将为这段不幸福的婚姻画上句号
两次诉讼加起来七八次开庭,最终以撤诉告终,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到头了,但是最终为了不想让孩子到庭选择跟爸爸还是妈妈,女方为难了,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模拟法庭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庭审笔录即使简要记也记录了近百页 针对疑难复杂大案要案,专案组成员全力以赴准备庭审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