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哪个环节可以反悔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该房屋的分割按照当事人双方协议的办法,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或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照房屋的最高竞价价格判决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再行分割。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已生效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方如果提交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定撤销事由,属于&ldquo,离婚净身出户后反悔怎么办办理完离婚签了净身出户协议手续反悔了 &ldquo,被胁迫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可以被撤销吗,一方在签订&ldquo,《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双方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产权权属登记中心进行了网上签约。于是,卖方向登记中心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注销网签。要求其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卖方认为,网上签约仅仅是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准备环节,并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现在房价涨了,卖房人却反悔了,买房人的损失巨大,有权提出反诉。律师评析网上签约是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履行的一道程序。那么二手房网签反悔可否解除网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调解书通常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这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一般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一、民法典领了离婚证有反悔期吗民法典对领了结婚证后是否有反悔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一、民法典领了离婚证有反悔期吗民法典对领了结婚证后是否有反悔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私了后反悔怎么办?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交通事故“私了”后,能不能反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是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还没有在遗产分割协议上签字,或者是已经签了字,各继承人同意的,就可以反悔。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尊重双方真实意思,不得强迫,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反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原则上在双方当事人未签收调解书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原则上在双方当事人未签收调解书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反悔吗1、法律主观:调解书双方签字后一经送达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还未送达双方当事人则还可以反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内若书面约定房产归你,属于赠与行为,即使离婚时反悔,可依据该书面协议要求办理过户,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未过户,一方反悔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二、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1、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没有起诉立案前能否反悔我们日常生活中一方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往往会在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那么双方都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协议反悔期限是一年的时间,但是这里仅仅指的是离婚协议当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部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已经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企业成本三大黑洞】你的钱正在被谁浪费? 📌?供应链冗余 库存周转率低于同行,每年积压资金超营收的15% 采购成本因缺乏比价机制高出市场价8-12% 📌?管理内耗严重 中层每周开会超15小时,但60%的会议无明确产出 流程审批超过3个环节的项目占比高达75% 📌?营销费用打水漂 50%的广告投放无法精准追踪转化效果 获客成本三年内上涨230%,但客户留存率持续下滑 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企业是否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您遇到以上困扰,请联系我们,我们帮您省钱。
什么?原来老板如何破局不仅限于老板?👇 第三期百万律师教练班现场,小组发言环节一半的律所主任表示对如何破局很感兴趣。因为作为律所的管理人员,也面临发展和管理上的问题,也需要破局 ——企业发展,助您突破发展瓶颈,再上新台阶
一个团队中想要发现人才,有两个最能【显真相、露真身】的场合。一个是打仗,在一线冲杀时,一定会显真章!而【共创会】是另一个极佳的场合。在共创会中,你可以分辨出谁在用心思考或是摸鱼?谁在全力配合或是假装?谁在勇于担当或是逃避?谁能精准总结或是语拙? 而在【共创会】结束后为什么要组织分享(现场发言/群中发文字),因为这是分辨【这个人是否具备管理潜质】的绝佳契机。他/她的分享,到底是在有思考地阐述心得、还是在乏味地复述笔记,都会折射出他/她的【悟性】与【灵性】。 [机智]比如,在【共创会】中,有互动环节,会有人成为互动环节的主人公,而其他人是观众与看客。那么,结束后的分享中,你留意: 【1】互动环节中的当事人,如果能讲出精彩收获/挖出新视角,说明他有【悟性】。 【2】非互动环节的当事人,如果能讲出精彩收获/挖出新视角,说明他有【灵性】。 [机智]没有【悟性】与【灵性】的管理者,很难成为一个好的管理者,因为他无法成为团队的【好教练】——身为一个管理者都无法从事件中,总结心得一二三、提炼规律一二三、阐述清楚一二三,又如何去教化他人、助力成长呢? [机智][机智][机智]需知:好的管理者,既会做、又会写(总结)、还会说(传播+教化=传承) 如何做好共创会?请来《百万律师教练班》现场体验
什么叫亡羊补牢?😸 今天客户找我,说有一个前员工来找自己要求开离职证明和收入证明。但是他觉得已经离职半年多了再找回来,感觉有风险没给开。然后员工就去劳动局做了投诉,劳动局来电责令给员工开,问怎么办? 我问:为什么觉得有风险?他说因为员工说这个东西是拿去做一个理赔的,担心跟工伤扯上关系。但对于进一步询问答不上来。 民营企业家吃过亏之后往往在一些环节,比如离职员工的问题处理上特别谨慎。总觉得有风险,但不知道的是,对不必要的风险进行规避反而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判断不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不如给我们一个电话,我们帮你搞定😃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