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后的纠纷如何处理

2022-01-21 1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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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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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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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10:42:1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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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内容:收养案件:①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②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③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④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⑤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⑥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165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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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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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纠纷诉讼须知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婚姻纠纷诉讼须知

    内容:婚姻纠纷案件(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12)请求抚养子女那么婚姻纠纷诉讼须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1312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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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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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

    内容: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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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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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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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民诉法对婚姻纠纷中的鉴定形成的影响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新民诉法对婚姻纠纷中的鉴定形成的影响

    内容: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在本次修改之前的民事诉讼法,针对鉴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需要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相当普遍。新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制约机制。那么新民诉法对婚姻纠纷中的鉴定形成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17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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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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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事实婚姻关系及同居关系的解决原则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对事实婚姻关系及同居关系的解决原则是什么

    内容: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同居关系处理原则如下1、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婚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那么对事实婚姻关系及同居关系的解决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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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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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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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离婚纠纷真实案例(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事实婚姻离婚纠纷真实案例(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内容: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第二种,直接去 法院起诉离婚 ,同上,也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 共同财产 ,并依法进行分割。

    林艳英律师
    2024.01.3145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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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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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纠纷由谁进行管辖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姻纠纷由谁进行管辖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婚姻纠纷由谁进行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152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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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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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纠纷在事实婚姻关系中,若双方决定分手或离婚,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在律师的帮助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协商解决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在律师的帮助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协商解决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没领证的婚姻纠纷的发生,建议当事人在事实婚姻关系中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加强沟通、遵守家庭义务、尊重对方权利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事实婚姻的实际状况、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于海明律师
    2023.11.0734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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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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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内容: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那么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10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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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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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与结婚登记的抚养权纠纷处理方式相同。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应当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是什么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有、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间借贷纠纷完全符合一般借贷案件的法律特征,唯一不同的是它发生在夫妻这样一对较为特殊的主体之间。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将它与婚姻纠纷揉合在一起并案审理,使得问题变得复杂化。事实上,夫妻间借贷关系与婚姻关系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它完全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那么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52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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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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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 婚姻家事纠纷协调的意义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婚姻家事纠纷协调的意义

    内容:对于婚姻家庭纠纷,采取调解方式解决具有一定的优势。婚姻家庭纠纷多源于日常生活,日积月累,很多事实和道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律往往难以为当事人提供直接有效的帮助。婚姻家庭类纠纷通过法律特别是司法途径解决,往往不具备足够的政策弹性,解决方案不一定能照顾到当事人每一项具体的需求。而调解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在当事人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不介入。因此,当事人可以就婚姻家庭领域的各种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尽量得到公平合理地解决,因为调解方式具有解决问题的广泛性、解决手段的灵活性等特殊的优势。那么婚姻家事纠纷协调的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174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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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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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纠纷中应该如何取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婚姻纠纷中应该如何取证

    内容:由于大多婚姻问题都涉及第三者,因此许多当事人都想知道如何证明对方有外遇,其中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取证,不使自己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为“害人者”是十分关键的。取证方面,在发生家庭暴力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留下病历,及时拍照。当事人遇到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警方必须进行调查笔录,这就是个很好的证据。财产取证也是难点焦点。1994年2月1日后,不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律上也不承认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是。外遇是否构成重婚,要有证据。原则上,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平分,但如果一方有过错,原则上过错方要酌情少分。所以,现今离婚中,财产的分割比例,与取证有很大的关系。那么婚姻纠纷中应该如何取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101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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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新婚姻法事实婚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2020新婚姻法事实婚姻

    内容:不过如果双方都是单身同居的情况下已经被公开就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权益和保护,但是事实婚姻已经造成,如果在以后有一方想要与其他人同居,首先就要解除前面那段同居关系,不然也属于重婚罪,需要付法律责任。为了维护婚姻的和谐,现在的《婚姻法》中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但是在实际的纠纷中还是存在这种形式的,毕竟在法律以外还有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如果已经是事实婚姻最好办理结婚证,以便可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其实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享有法律上的保护,尤其是在一方已经不在的时候就无法继承财产,所以结婚证才是对自身最好的保伞。

    张旭律师
    2022.03.2960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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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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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中,婚前个人财产保护法、明文规定,在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离婚后仍然属于个人名下的。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如果有房的一方,愿意把另一半的名字加上房屋之上,那么二人离婚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两人共同的。
  • 各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技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各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技巧

    内容:博兴县人民法院以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针对此类案件成因复杂纠纷发展快易激化的特点实施了“立体调解”模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理离婚等婚姻家庭纠纷401件调解撤诉279件调撤率达6957。强化全程调解意识把调解贯穿在立案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乃至移送执行的各个阶段充分运用亲情引导判例教育等方法从道德社会舆论情理等方面判断事实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纠纷通过真诚交流沟通减少双方对抗。那么各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162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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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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