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2022-01-28 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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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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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应满足的条件是:
    (一)诉讼离婚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
    (二)登记离婚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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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9:23:3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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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应满足的条件是:(一)诉讼离婚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二)登记离婚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那么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92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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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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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原告应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夫妻一方;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间借贷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内容:但民间借贷很容易产生借贷纠纷,产生纠纷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起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也适用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那么民间借贷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39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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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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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指出: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债权人可对“老赖”提起刑事诉讼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最高院指出: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债权人可对“老赖”提起刑事诉讼

    内容:最高院指出: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债权人可对“老赖”提起刑事诉讼2015年,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法官向梁某宣布,她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追究刑责时,梁某再没了前一天咄咄逼人的模样。当日,广西首例“拒执罪”自诉案成功立案,梁某作为被执行单位的法人代表,将面临刑罚。未来,如果“老赖”死赖着不还,只要符合“拒执罪”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追究“老赖”的刑责。那么最高院指出: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债权人可对“老赖”提起刑事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28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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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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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未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确认的债权,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不能视为债权合法,只有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通过司法程序确认的债权,才是合法债权,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所有债权都需先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确认其合法性,无疑会增加代位权诉讼成本,使代位权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那么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84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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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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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号下列条件的,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1、原告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方;2、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存在肇事者;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也就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哪些情况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什么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哪些情况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什么条件

    内容: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况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和胜诉条件的关系。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那么哪些情况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77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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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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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行政诉讼需符合下列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相关信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 提起诉讼具体需要哪些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提起诉讼具体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那么提起诉讼具体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47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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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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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60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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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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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30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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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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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310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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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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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38.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涉及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应当充分听取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单独询问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提供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询问环境。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那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459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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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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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适格的赔偿请求人;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具体的赔偿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受诉法院是有管辖权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实践中掌握此问题应注意: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一种意见认为,只有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确认的债权,才能视为合法债权,才符合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仅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或仲裁确认的债权。那么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84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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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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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行政诉讼案件提起再审要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什么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什么条件

    内容: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什么条件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那么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50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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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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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内容: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232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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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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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条件:原告是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提起离婚诉讼有哪些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提起离婚诉讼有哪些条件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提起离婚诉讼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75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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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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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对象是债务人到期债权的相对人;5.必须以诉讼的方式进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80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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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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