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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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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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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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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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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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经济补偿月工资怎么算1.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按照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不过工资是税前的,就是在扣掉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个税之前的工资。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1、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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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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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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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确定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国有企业改制补偿金是怎样的国有企业改制补偿金数额标准如下:1、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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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各地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和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它们都是根据员工的工龄和月薪来计算的,总之,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在被解雇或合同终止时应当获得的一种赔偿,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是根据员工的工龄和月薪来确定的,在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员工离职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被辞退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一般来说,员工的月薪越高,其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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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实中,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时常出现,对这种情况,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认为,劳动者有权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要求用人单位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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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又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规定,经济补偿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我国法律上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一般是允许单位与员工之间自行协商确定的,当然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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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济补偿金是指雇主在雇员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一定金钱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除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辞职,在该化企业的现场协商会议上,律师代表A先生提出了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及支付要求,经过协商企业最终承认分别向4名被解雇职工支付了2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经济补偿金,在律师的建议下,A先生向企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决定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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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企业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另外对于第一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以满足劳动者离职后治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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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济补偿金是指用雇主的财产在职工离职时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代表雇主向离职职工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以达到对职工的经济帮助。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期限是我们在劳动法和相关政策中设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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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基本上经济补偿金涉及到的都是非员工主要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主动提出协商解除、故意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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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是否需要请律师,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判断标准,帮助你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1. 双方是否达成一致 🎈2. 财产情况是否复杂?* 🎈3. 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 🎈4. 是否存在家暴、虐待等特殊情况。 🎈5. 法律知识是否足够? 🎈6. 案件是否需要谈判/诉讼? 🎈7. 经济条件是否允许? 如果仍有疑问,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决定是否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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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
你知道吗?不光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原来啊,离婚也有经济补偿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在婚姻当中,你不是在为别人做贡献,你是在为自己的幸福投资,离婚时呢,你的投资呀,应该是得到回报。这句话呀,现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释2就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负担相应的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的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的能力、当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以我们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的客户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
对我和玉儿的责任,离婚时呢,请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呢,也是考虑到我们客户呀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判决对方给我们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且呀,即便是双方在签订了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要的,这是法律为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经济保障,让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报。所以说法律有的时候呀,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离婚经济补偿就是这样,这是法律与情理最好的融合。我们也为最高院的这次新的法律规定点一个大大的赞。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