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具有什么效力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对赌协议说白了,就是为保证“”投资方“”投资的企业不论经营状况好坏都能获得收益的协议。那么,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xxx公司向自来水公司发函要求尽快办理股权变更申请后无果,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自来水公司履行《xx银行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将16985320股xx银行国有法人股予以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过程不符合上述规定,转让行为不合法。自来水公司遂提起反诉,请求判决确认xxx公司与水务公司签订的《xx银行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水务公司依据拍卖结果与xxx公司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那么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终止效力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某某丰公司以某某公司未及时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使其无法取得合法股东身份,侵犯其正当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薛某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责令被告返还股权转让费20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审理期间,某某丰公司变更诉讼请求,提出撤销其与薛某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那么未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庭审中,科技公司代理律师主张:通讯公司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侵害了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撤销股权转让协议;通讯公司发起股东张某和黄某出资是虚假的。但是,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与否: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经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受让方取得股东权。发起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其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出资瑕疵不构成股权转让协议欺诈。那么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应当明确、具体,确保争议发生时能够及时解决,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合同的履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李某向王某返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王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如何写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代持股协议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是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法律主观:私下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4、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如果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代持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就股权及收益归属产生纠纷发生争议时,他们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就备受关注,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ldquo。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办理完登记手续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质权人和被质权人需要了解的内容。股权质押登记后果股权质押登记后果也就是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指股权质押生效后,质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物权法》219条和220条的规定,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可以通过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股权的方式行使质权,并从股权的处分价款中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此外,由于股权的价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作为质权人,应当密切注意出质人所设质股权的价值变化。一旦出现股权的价值具有明显减少的情况,应当立即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那么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认为股权在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已设立质押,因此协议无效。股权质押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我国合同法、公司法均未规定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工商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手段,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属于公示性登记,是对于股权转让效力的进一步扩展和延伸,使其产生对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效力,但并非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否的法定要件。人民法院不得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下,仅以系争股权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已设立质押为由判定合同无效。那么已质押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为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有股份转让协议,有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有股份转让协议,并且有价款支付收据的,股份转让行为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股份转让并是当事人自愿的,或者转让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那么有股份转让协议,有收据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离婚为附加条件签订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即成就离婚条件时,该协议生效,同时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可见,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领取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方能发生效力,太多感情因素的介入,增加了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内容的不确定性,而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经过此次转增,应由天堂硅谷持有的股份变更为356.1643万股。被告申光贸易提出答辩意见,认为双方于2001年3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违反1999年《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属于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民法通则》第58条第5项规定的范围,属于无效合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天堂硅谷的诉讼请求。争议焦点双方于2001年3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原告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那么附期限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3、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观: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分析:和解协议书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4、法律分析:和解协议书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 二审胜诉!全面驳回280万索赔! ✨ 天用律师代理某建企劳动争议案,团队精准锁定协议效力,以铁证击破诉求,二审维持原判! 专业捍卫权益,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