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的应当如何做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原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应与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按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范围,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最高不能超过企业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改制后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债务负担或债权人利益保护是企业改制中的关键问题。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从不同角度对我国企业改制、外资并购进行规范,尤其是新《公司法》对公司变更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将产生重大影响。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企业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统一规则,造成了法律适用的困惑与冲突。本文拟对我国企业改制及其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进行重新审视,期望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尽快通过统一立法的方式,积极协调不同企业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的相互冲突,并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那么企业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包括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因企业改制涉及他人民事权益而引发的民事纠纷,该类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基于公司法律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公司法》。上述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公司法》。那么涉及企业改制而发生公司纠纷适用什么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企业改制中逃废金融债务问题有什么原因主要原因有:企业改制行政化干预、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监督不力、发放信贷时不注重调查和审查,对贷款企业的主体信誉程度、注册资金等情况审查不严、内部跟踪、监督不利、寸逾期贷款追索不及时,措施不力。有些企业经政府部门组织改制后,将名称、体制均作了变更,企业原有的债务自行一笔勾销,使一些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公开化、合法化”,借改制逃废债务也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企业改制中逃废金融债务问题有什么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改制后的企业需要履行原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吗是需要履行的,当然如果双方有新的合作协议达成的话,原有的租赁合同可以不必履行。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改制后的企业需要履行原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因有哪些1、法律主观:企业逃废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金融同业大力支持和协作,建立广泛而深远的社会信用体系,方能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和防范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逃废银行债务的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运用同业制裁方式,对逃废债企业进行同业制裁,设置诉讼时效障碍逃废债银行在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时,有的企业会刻意不签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借此在诉讼中设置诉讼时效已过的借口。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企业改制讨债怎么办公司以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企业改制的不影响债权人追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改制后续存的企业追讨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办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企业改制讨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那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企业债务重组改制的方案有哪些一是债权改股权。所谓债务重组,是指通过削债、豁免债务、债务转让、债务豁免、债务抵销、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的行为。可以说,债务重组是最终成功实现各类复杂的资产运作的基础和前提。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一般来说实行债转股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那么企业债务重组改制的方案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防止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方法是:1、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以确保信用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对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制定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金融机构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对维护债权的理解和支持,正确处理好银行与企业、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促使政府部门积极支持企业加快改革步伐,通过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企业逃废债务问题,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有效地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务,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那么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正在各地深入开展,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央行6月公布的报告中点名批评了北京市平谷县“把破产作为解决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条主要出路”。那么企业改制中金融机构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执行其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本案中,被告李某、程某、魏某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告的性质是股份有限公司而非国有企业或其他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企业。故被告辩解原告应保留其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要求原告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意见不予采信。额外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那么国有企业改制后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确定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国有企业改制补偿金是怎样的国有企业改制补偿金数额标准如下:1、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企业传承道阻且长,尤其是第一代老板们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想要传给子女,大多企业主的子女比父辈接受更好的教育,生活在优渥的环境中,价值观、人生观、事业观常与其父辈发生严重分歧,他们无心经商,有的偏爱艺术,有的偏爱医学,有的希望从政,无人接班的窘境时常上演,老板们又不愿意将这份基业交给“外人”,企业的未来在哪?
企业传承就像接力赛,每一棒都得稳稳接住,不然怎么跑完全程呢? 做企业也如行舟,不进则退。对于一个渐入佳境的企业来说,一旦抱着守业的心态来经营事业,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回到原点;只有始终心怀创业激情的企业,才能保持源源不断的战斗力,不断前行,最终在更加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有的企业在开始光环下,一天天消磨了自己的意志,短短几年,就磨灭了曾经引以为豪、曾经反复强调、曾经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文化——创业激情。企业的传承很像再一次创业,需要有激情、有恒心、有必须实现目标的决心。
企业如何培养接班人?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步骤?培养一个接班人需要多少年? 企业按照自己的规模,选择在每一批进入企业中的人,选择一个最优秀的来进行培养,五至七个为好,至少三个。观察与了解一个人需要至少五年的时间,培养和选拔一个人至少也是五年的时间,在高层岗位上还要锻炼五年左右的时间积累经验、人脉和影响力,并开始进行接班的组阁准备等等。所以完成对接班人的培养和选拔至少需要十到十五年的时间,压缩时间必然产生质量问题,不是能力问题就是品行问题,不是品行问题就是对企业的忠诚问题,必须选择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人,完全把自己的事业生命融入企业的人。
50后、60后、70后创一代的课题,他们的企业正面临着传承和交班的困惑。 仅从财富传承的角度讲,富不过三代几乎成了中国人的宿命。那么基业或企业呢?至少中国大陆的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看到的是:很多50后、60后、70后的创一代正面临这样的尴尬,他们的儿女大都经历过很好的教育,却有很多都看不上父辈辛苦创下的基业,企业正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创一代们不得不在自己创立的事业舞台上苦苦支撑,至今都未能享受到事业和财富带来的天伦之乐。 A企业,曾经是行业的奠基者,后来者早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而自己的企业因理念老化、团队老化、机制老化而后继乏力,但接力棒怎么都交不出去,……; B企业,创业者曾经是行业的领头羊,但儿女留学归来立志要成为第一代,而不愿意活在富二代的光环下,……。 C企业,儿子还在美国的大学读大二,老板去年刚刚做完手术的第三天,就回到工作岗位上了,因为企业一天都离不开他,……。 世界上有一种蝴蝶,叫帝王蝶,可能是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蝴蝶,体重不过6克重。 成就其美名不仅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它的迁徙,它是世界上唯一的迁徙性的蝴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迁徙必须经过四代的接力才可能完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了,财富的传承必须借助完善的信托机制,才可能富过三代;而基业的传承,不仅仅财富传承那么简单,需要像帝王蝶那样基因式安排来完成一代又一代的接力。这个基因从哪里来? 日本企业传承中“基因式的安排”包括:1、厂训、家规+坚守;2、有儿传儿,无儿传婿,无儿无女立子以传;3、固守本业,精益求精,持续改良。从日本企业的传承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血缘关系当作传承的法宝,尤其是以立子以传为代表,同时也不难看出他们的传承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 日本的经验无法照搬中国来,因为儒家文化的影响虽然还在,但根基早已经动摇了。加之我们国家还远没有建立起西方社会那样的外部保障机制和体系,却也无法跳出以人为本的传承脉络,唯一可以做的功课就是团队的传承,关键是核心团队的传承。联想、阿里和万科的成功之处,其实都是核心团队的传承。 我们团队的《企业结构治理》体系和课程,重中之重的是企业的组织结构治理,把传统文化的经脉和现代企业结构融为一体,把核心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当作如生命的传承一样重要。为企业的基业长青保驾护航。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