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身体不好如何中止诉讼



内容: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事由、时间、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它们是两项独立的时效制度,不应混为一谈。那么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是一样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个就是不可抗力。(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据此,如果权利人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由于治疗或者被隔离等情形,对其行使权利造成障碍,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综上,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本次新冠疫情影响而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通常,在原告起诉阶段,原告无须主动提交诉讼时效并未经过的证据。那么因疫情管控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诉讼时效中止包括哪些情形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那么诉讼时效中止包括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从债务诉讼时效也随之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综上所述,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纠纷,走法律程序的话,要在规定时效内提出诉求。当然,时效也可能会中止,当主债务合同时效中止,连带保证一并中止时效。那么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止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吗债权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当时不知道存在这笔债权,不可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视为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丧失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债权人死亡诉讼时效中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于这一问题应因中止诉讼的事由及具体案情而定。例如在借贷案件中因债务人下落不明,致使借贷关系无法查清而裁定中止诉讼,后来债务人来法院应诉,经查该债务关系存在,则债务人就应当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如果中止诉讼的事由与债务人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该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债务人不应承担。假若债务人接受货物后在国家禁止该营销活动前已销完货物,则债务人对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应当承担。那么债务人是否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但是,权利人于起诉后又撤诉的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那么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形成此种情形的原因主要是,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不同,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那么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时效也会中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司法实践中,有观点据此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的问题。这几类诉讼时效期间,除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外,其余几类诉讼时效期间均存在着中断的问题。事实上,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本就是诉讼时效制度的题中应有之意。现代民法上,规定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并且因该期间经过而产生权利性质的改变或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的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那么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超过两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那么当事人欠款人下落不明,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疫情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升远程诉讼的效率,并加强司法机构的协调合作,限制期的延长、特殊情况的考虑、远程诉讼的兴起以及政策的灵活调整,都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法律纠纷提供了更多的解决途径和保障措施,因此,在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情况下,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此外,根据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抵押权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可以适用的,抵押权属于当事人主动行使的权力,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因此,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那么抵押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可以适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在连带保证,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在一般保证,则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两年。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保证人对于通知到达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往往会消极应对债权人追讨欠款。债权人的借款可能随着债务人的跑路,付之东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债务人失踪造成诉讼时效中止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欠钱不还只能起诉吗?还有别的办法吗?对方一直态度很好,我不好意思撕破脸,我们做了多年生意,我想留点情面,我暂时不想起诉,还有别的办法吗?您如果有欠款要不回,又不想起诉,那您一定要看完这条视频。欠钱不还当然不是只能起诉,我们一直坚持先和解后诉讼,和解不成再打官司。我们团队处理了上万件案件,有3000起以上和解经验,综合运用和解的14种方法帮您解决难题。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沟通交流。欠债就必须要还,公注账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就之前我跟我表哥一块儿做生意啊,后来呢,就是这个款呢,都打在他那里了,就现在呢,就是我找他要了好几次了,但是他一直就是没有给我,那这种情况我怎么办呀,他不给你钱的原因,他有说过吗?刚买了房子,钱花了没有,能有了再给啊,就是他认可和你合伙干这件事情的事实,但是就是没有钱给,然后大概目前你了解到的能够分到的分红大概是多少,那对方那边就是说是付了有100多万,100多万那分到你这里,你们是一半一半的吗?当时说的是这样的,这么说的哈,你这个事情啊,需要紧急处理的事情呢,其实是分两步,第一步是让他确认双方之间合作的这样的一个行为,并且确认如果说有收益的话,双方是按照一半各各各拿50%这样的一个方式,然后进行结算的,这是第一点,那第二一步骤,我建议是,既然说咱咱们是亲戚,是表哥,先跟他和解试试看能不能跟他谈一谈,别破坏咱们家的这这种这种亲情的关系对不对,如果能和解解决的话,咱们尽量通过和解的方式。
解决好,如果说诶律师帮你和解也解决不了,那我就建议尽量通过诉讼来解决好不好,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就是有我们那儿有个人欠我工程款,嗯,我是着急想要这个钱,但是他又在我们那儿挺有势力的,我也不想跟他得罪他,这怎么办呀?哦,这个是工程领域总遇到的一些问题啊,就是呃,一直碍于各种情面,就是比如说啊,是朋友介绍,比如说未来他还有能合作的空间和可能,那面对这样的问题,你就问一下自己,你跟他的关系啊,是关系重要还是说收入更重要,这个你要确认一下,还是眼前的这个,眼前这个实在的为对吧,这个不好说,眼前是实实在在的未来是啊,虚无缥缈的对不对?那接下来的话,方法可能就出现了,也就是说我们找律是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嘛,诉讼我们都知道伤和气对不对,对呀,那律师还有一种方式是什么?律师他其实核心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解决问题,那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就是通过和解,和解的话,我觉得双双方坐在和解的桌子前,对吧,不伤和气的把这件事情更妥善的处理掉,而且速度还相对来说比诉讼要快一些,那太好了,真的和解那可太好了,我们可以和解一下。
试试看,因为我们有专业的调解团队来解决咱们这种类型的一个纠纷,嗯,好吧,嗯。
我这个工程款欠了我好多年了,我听人家说有什么时效期,时效期的,我这个会过期吗?嗯,大概欠您几年了吗?算了算四年左右了,呃,四年多了是吗?嗯,19年竣工之后就交付使用了吗?对,那你们双方之间对于最后的工程款进行了结算,确认了,呃,确认了,那我问你,您最后一次问他主张这个工程款是什么时间了,是哎呀,最近时不时的我都会给他打电话说这事儿的啊,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对吗?有录音了呀,没注意录,没注意录,那您现在这个问题啊,要律师帮您首先去解决的问题,不是说他这个钱要要什么时候给你的问题了,是去排除你诉讼时效的一个问题,明白吗?啥叫诉讼时效,就是要钱过不过期,就是您刚刚理解的那个很简单的一个一个一个一个说法,那律师介入首先就是化解诉讼时效危机啊,这个问题很关键,那我们化解完了之后,我们再说这个工程款,诶我们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快速的帮您去解决,嗯,好不好?
就是有我们那儿有个人欠我工程款,嗯,我是着急想要这个钱,但是他又在我们那儿挺有势力的,我也不想跟他得罪他,这怎么办呀?哦,这个是工程领域总遇到的一些问题啊,就是呃,一直碍于各种情面,就是比如说啊,是朋友介绍,比如说未来他还有能合作的空间和可能,那面对这样的问题,你就问一下自己,你跟他的关系啊,是关系重要还是说收入更重要,这个你要确认一下,还是眼前的这个,眼前这个实在的为对吧,这个不好说,眼前是实实在在的未来是啊,虚无缥缈的对不对?那接下来的话,方法可能就出现了,也就是说我们找律是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嘛,诉讼我们都知道伤和气对不对,对呀,那律师还有一种方式是什么?律师他其实核心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解决问题,那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就是通过和解,和解的话,我觉得双双方坐在和解的桌子前,对吧,不伤和气的把这件事情更妥善的处理掉,而且速度还相对来说比诉讼要快一些,那太好了,真的和解那可太好了,我们可以和解一下。
试试看,因为我们有专业的调解团队来解决咱们这种类型的一个纠纷,嗯,好吧,嗯。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