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败诉后将如何执行

2022-02-08 20: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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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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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如果行政诉讼中的一方败诉且裁判文书生效,胜诉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败诉方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通知银行从败诉方的账户内划拨一定的款项;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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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10:15:4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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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行政诉讼的判决生效后就可以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法院则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要求其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提出确认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提出确认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

    内容: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时效是六个月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第三条平等原则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十四条承诺期限的起点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第二百八十九条公共运输承运人,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那么提出确认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10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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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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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内容: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据此,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强拆基本上就能阻止了。那么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290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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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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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行政诉讼中的一方败诉且裁判文书生效,胜诉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败诉方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通知银行从败诉方的账户内划拨一定的款项;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吗?

    内容: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吴梦云律师
    2023.07.1934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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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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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一下几种:(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违法建筑强拆是行政强制执行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违法建筑强拆是行政强制执行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那么违法建筑强拆是行政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987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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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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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能够对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哪些事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哪些事项

    内容: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终结诉讼中止诉讼移送或者指定管辖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对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驳回起诉裁定和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的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150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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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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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可以实施的强制执行,简称为行政强制执行,譬如税收、环保等部门即享有此类强制执行权;另一种是行政机关本身无强制执行权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简称为司法强制执行。对于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能否强制执行,我们认为,可以行政强制执行,但不可以司法强制执行,理由如下:一、从法律规定角度看,《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均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实际上赋予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但同时《行政诉讼法》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显然。这样的规定已在立法设计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做了区别对待。二、从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角度看,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一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就中断执行,势必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尤其是一些紧急事务和特别领域,不立即强制执行可能造成更大损失。因此,法律赋予部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此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不应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影响。三、从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角度看,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还处在司法审查阶段,有可能被撤销或改变,若此时法院予以司法强制执行,显然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因此,只有当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用尽,具体行政行为经过法院审查的情形下实施司法强制执行才更为妥当。综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是一个相互博弈的状态,因此,结合现实需要赋予特殊行业、特殊情形下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科学合理的;同时,对于未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权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没有立即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从而保障行政相对人能得到充分的权利救济。
  • 被行政机关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被行政机关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三是社会公信度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那么被行政机关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930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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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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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依法解释。主要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二是突出重点。对整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解释需要一定的实践积累,目前起草的《解释》只是针对新法规定的若干创制性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作出细化规定,确保新制度、新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可行实用。《解释》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于缺乏实践积累,存在较大争议的内容暂不规定,成熟一条起草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行政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行政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行政合同诉讼时效规定 行政合同诉讼时效是如果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分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行政诉讼的时效规定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李孟阳律师
    2023.11.146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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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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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行政诉讼案由最新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行政诉讼案由最新规定

    内容:行政诉讼案由规定1、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诉讼案由1、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张嘉娱律师
    2023.12.1425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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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内容: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可以向省信访局反映市里拒不执行的情况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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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874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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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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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内容:行政拘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然而,当个人或单位同时受到多项行政拘留处罚时,是否可以将其合并执行?本文将介绍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王学瑞律师
    2023.08.1858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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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耍赖申请行政诉讼 阻碍工伤仲裁不成败诉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司耍赖申请行政诉讼 阻碍工伤仲裁不成败诉

    内容:某公司向仲裁委递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称耿某在非工作时间内受伤,不是单位安排耿某工作,不应认定工伤,并已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仲裁委中止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后,出现《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则该具体行政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因此,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案件审理请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中止审理案件,并办理中止审理手续。”本案中,某公司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和《关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是否中止审理问题的复函》规定的法定中止情形,因此,仲裁委不应当中止该案的审理。那么公司耍赖申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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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3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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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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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某是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董某是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本案进入执行程序中,董某发现李某夫妇持有2003年9月13日发给的离婚证,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原告董某即以当地镇政府为被告,以镇政府故意将李某夫妇离婚登记时间提前,并发出与他人离婚证编号相同的离婚证达到帮助李某逃避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目的,损害了原告董某合法权益的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镇政府撤销李某的“离婚证”。婚姻登记作为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具有上述五个特征。婚姻登记的执行主体系人民政府,属行政机关。那么董某是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219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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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从本条的规定看,该案的行政审判庭合议庭是不能前后作出两个不一致的执行裁定,而且第二个不准予执行裁定已明显超过了30日内的审查期限。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不同于执行中的其他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的下达是基于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该裁定具有执行力、确定李,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不能随意否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受理和处理的答复》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可以作为申诉进行审查。”那么该案的案外人认为法院执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执行中提出异议,合议庭认为异议成立的,应作为申诉案件处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合议庭再次下达不予执行裁定有悖于上述答复,因此,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 当事人对拆迁行政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是否应停止拆迁的执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当事人对拆迁行政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是否应停止拆迁的执行?

    内容:当事人对拆迁行政裁决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则上应停止拆迁的执行。但也有例外,即:如果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了货币补偿或者已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那么当事人对拆迁行政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是否应停止拆迁的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8100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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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内容: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行政诉讼过了6个月还能起诉吗法律主观:行政诉讼若是行政相对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超过六个月了一般情形下是不能再起诉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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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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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可以向省信访局反映市里拒不执行的情况,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

    内容:网友提问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行政行为律师解答诉讼调解行为是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裁量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诉讼时按照现代行政学理念可以和相对人进行调解行政主体在裁量权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我们应认识到行政主体的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相关法律知识达成协议的诉讼调解行为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就行政主体而言该事实行政主体只能作出该行政行为不能作出与诉讼调解协议不一样的行政行为就行政相对人而言他必须服从和配合行政主体完成该行为所负担的义务如果不予服从和配合就会导致被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80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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