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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

陈凯旋律师2022.01.31806人阅读
导读:

网友提问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行政行为律师解答诉讼调解行为是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裁量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诉讼时按照现代行政学理念可以和相对人进行调解行政主体在裁量权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我们应认识到行政主体的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相关法律知识达成协议的诉讼调解行为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就行政主体而言该事实行政主体只能作出该行政行为不能作出与诉讼调解协议不一样的行政行为就行政相对人而言他必须服从和配合行政主体完成该行为所负担的义务如果不予服从和配合就会导致被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网友提问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行政行为律师解答诉讼调解行为是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裁量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诉讼时按照现代行政学理念可以和相对人进行调解行政主体在裁量权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我们应认识到行政主体的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相关法律知识达成协议的诉讼调解行为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就行政主体而言该事实行政主体只能作出该行政行为不能作出与诉讼调解协议不一样的行政行为就行政相对人而言他必须服从和配合行政主体完成该行为所负担的义务如果不予服从和配合就会导致被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网友提问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行政行为

律师解答诉讼调解行为是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裁量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诉讼时按照现代行政学理念可以和相对人进行调解行政主体在裁量权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我们应认识到行政主体的行政权来源于法律

相关法律知识达成协议的诉讼调解行为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行政诉讼调解协议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化解行政纠纷时的一种相互承诺,它意味着相对人承诺自己所提事实证据的真实性,行政主体承诺认可这种证据的真实性并将其作为自己调整行政意志的依据相对人所提出的处理意见意味着承诺如果行政主体采纳自己的意见将履行行政主体所设定的义务和放弃行政救济权,行政主体采纳相对人的处理意见意味着承诺接受相对人的意见作为自己的意见。行政诉讼调解中双方当事人愿意放弃争议权化解纠纷的合意无论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其实已经包含了得到履行并在不履行时由法定机关强制执行的期待。就行政主体而言该事实行政主体只能作出该行政行为不能作出与诉讼调解协议不一样的行政行为就行政相对人而言他必须服从和配合行政主体完成该行为所负担的义务如果不予服从和配合就会导致被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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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管民事行为更法制化业委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物管民事行为更法制化业委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内容:《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业主共同生活秩序进行服务和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前,法律界对业委会能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争议很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驳回业委会诉讼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征求意见稿规定业主共同利益受到侵害、妨害的,或实施了妨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和管理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法庭诉讼。那么物管民事行为更法制化业委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879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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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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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起诉期限(6个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当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小王驾车在十字路口撞到闯红灯的小李交警部门制作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认定小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李负次要责任。小王不服以“行政认定行为错误”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评析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该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但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事故认定书仅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于责任认定书载明的责任分担比例做出判决。法院对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基于举证质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而不仅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当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880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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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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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某是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董某是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本案进入执行程序中,董某发现李某夫妇持有2003年9月13日发给的离婚证,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原告董某即以当地镇政府为被告,以镇政府故意将李某夫妇离婚登记时间提前,并发出与他人离婚证编号相同的离婚证达到帮助李某逃避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目的,损害了原告董某合法权益的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镇政府撤销李某的“离婚证”。婚姻登记作为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具有上述五个特征。婚姻登记的执行主体系人民政府,属行政机关。那么董某是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195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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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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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可以实施的强制执行,简称为行政强制执行,譬如税收、环保等部门即享有此类强制执行权;另一种是行政机关本身无强制执行权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简称为司法强制执行。对于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能否强制执行,我们认为,可以行政强制执行,但不可以司法强制执行,理由如下:一、从法律规定角度看,《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均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实际上赋予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但同时《行政诉讼法》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显然。这样的规定已在立法设计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做了区别对待。二、从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角度看,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一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就中断执行,势必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尤其是一些紧急事务和特别领域,不立即强制执行可能造成更大损失。因此,法律赋予部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此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不应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影响。三、从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角度看,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还处在司法审查阶段,有可能被撤销或改变,若此时法院予以司法强制执行,显然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因此,只有当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用尽,具体行政行为经过法院审查的情形下实施司法强制执行才更为妥当。综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是一个相互博弈的状态,因此,结合现实需要赋予特殊行业、特殊情形下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科学合理的;同时,对于未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权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没有立即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从而保障行政相对人能得到充分的权利救济。
  • 民事离婚诉讼中有什么基本条件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民事离婚诉讼中有什么基本条件

    内容:民事离婚诉讼中有什么基本条件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条件是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而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举证责任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那么民事离婚诉讼中有什么基本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138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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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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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周春花律师
    2022.01.152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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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不会受理其诉讼请求。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需要满足的有:原告需要是被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利害关系人。除此之外,还需要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内容:但是其前提在于拆迁人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也就是说,一旦在行政诉讼中拆迁人拆迁许可被撤销,那么,作为拆迁合同主体之一的拆迁人的地位不复存在,拆迁合同将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确认无效。因此,在拆迁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拆迁人以有关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等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对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情形,对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予以中止。那么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1.12.2847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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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以及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等决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行为不服的,就可以依法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 物业纠纷单个业主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物业纠纷单个业主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北京市首例“世纪城小区3名业主不服海淀区建委重新划定物业区域案”被海淀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海淀区法院应予审理此案,并首次认可业主个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原告杨爱秋等三业主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2007年5月18日,市一中院裁定,杨爱秋等3名业主作为世纪城东区业主,认为分区公告违法,其行政行为影响了自己的具体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北京市首次认定单个业主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了节省诉讼时间,我们分别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所以,美丽园小区又分别以以上三个主体向市一中院提起了诉讼。那么物业纠纷单个业主也可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6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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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行政诉讼案中确认原告主体资格的办法: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纠纷中的检察机关可作为原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效力待定。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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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40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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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主体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起诉;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的,则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内容:即行政主体不得依主观臆断的“法律事实”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法律事实强加于行政相对人。即行政主体通过合法收集系列证据应在遵循证明逻辑的前提下推论出法律事实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依据。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发现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认定违法或事实不清可以运用国家司法权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或责成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实践表明法院通过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判决一些被告败诉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那么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3154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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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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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

    内容:网友提问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行政行为律师解答诉讼调解行为是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裁量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诉讼时按照现代行政学理念可以和相对人进行调解行政主体在裁量权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我们应认识到行政主体的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相关法律知识达成协议的诉讼调解行为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就行政主体而言该事实行政主体只能作出该行政行为不能作出与诉讼调解协议不一样的行政行为就行政相对人而言他必须服从和配合行政主体完成该行为所负担的义务如果不予服从和配合就会导致被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行政主体的诉讼调解行为是什么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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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出确认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提出确认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

    内容: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时效是六个月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第三条平等原则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十四条承诺期限的起点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第二百八十九条公共运输承运人,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那么提出确认强拆违法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9101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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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吗

    内容:行政诉讼原则上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涉及到行政赔偿、补偿,或者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比如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可以在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范围内依法对处罚幅度进行调解,法院可以调解方式结案。

    王熙律师
    2023.06.152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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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属于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属于什么

    内容:公安机关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授权依法对交通安全实施管理职能取得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即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如果首先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则是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基础对赔偿问题作出调解。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法官同样是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重要证据通过对所有证据质证后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那么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属于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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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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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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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内容: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人仅就公安机关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4104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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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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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时限是多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时限是多久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那么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时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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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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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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