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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一般是怎么计算的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一般是怎么计算的
内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一般是怎么计算的虽然我国《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电力事故赔偿解释》、《国家赔偿法》都对被扶养人生活费作了明确的规定。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现在看来明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标准太低。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考虑和保护了被扶养人的权益。那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一般是怎么计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2.1214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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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小孩抚养费的问题:离婚后,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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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该怎样计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该怎样计算
内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致残),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②赔偿义务人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总额受不超过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的的限制。那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该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242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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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那么()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2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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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计算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抚养费计算标准
内容:抚养费计算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给付的时间: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抚养费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4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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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被抚养人存活几年,就赔偿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一直有给付能力。那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2.02.1227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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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内容: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例如:赵某为某建筑公司运输队司机,27岁,未婚。按照规定,赵某的侄子可获得扶养费。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1826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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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抚养费标准,交通事故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抚养费标准,交通事故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内容:法律主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金和抚养费也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具体如下: 抚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6、法律主观:基于 交通事故死亡 老人的抚养费的回答如下: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法律主观:交通事故扶养费赔偿标准如下: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陈明月律师2023.11.2753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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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内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220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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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69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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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内容: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1.什么是被抚养人生活费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那么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069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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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那么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53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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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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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
内容: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3、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
杨一凡律师2024.04.2662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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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计算标准,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抚养费计算标准,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
内容:如果不按时支付或拒不支付抚养费,可能引起民事纠纷。若经法院起诉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当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二)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那么抚养费计算标准,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29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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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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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两地分居以何种标准计算生活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两地分居以何种标准计算生活费
内容:在被扶养人未办理户口登记的情况下就应根据被扶养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户口登记状况等因素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出作出合理预见据以确定适用标准,在被扶养人未办理户口登记的情况下就应根据被扶养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户口登记状况等因素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出作出合理预见据以确定适用标准,所谓客观即是户口登记状况和生产生活状况与消费水平非农业户口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农业户口则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但在城镇居住工作满两年的依城镇标准计算,所谓客观即是户口登记状况和生产生活状况与消费水平非农业户口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农业户口则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但在城镇居住工作满两年的依城镇标准计算,假如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生活在城镇两年以上或者虽然不满两年但有在城镇长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将在城镇长期居住依城镇标准计算否则按农村标准计算,假如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生活在城镇两年以上或者虽然不满两年但有在城镇长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将在城镇长期居住依城镇标准计算否则按农村标准计算。
郭铭芝律师2022.01.1361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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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那么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379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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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45评论 -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元甲交通律师 133评论 -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2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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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301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16评论 -
杨女士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有过多份工作,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误工产生较高的误工费。杨女士委托他所律师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代理人认可只按5000元/月的标准主张其误工费,后因庭审效果非常不理想,杨女士当即更换律师转为委托我所。我们接到案件后,重新梳理了杨女士的误工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做了详细的计算与说明,最终法院完全按照我们主张的9435元/月的标准支持了误工费!
元甲交通律师 33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郭铭芝 85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