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奶茶店工作7天(已离职)一天8小时7天共加班2小时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和五险一金入职前也没有约定计算工资的方式和具体数额离职后店长表示按小时结算10元/小时加班费255元/小时但本地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经过本人与店长沟通、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后店长仍然坚持只给10元/小时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到17元/小时的工资吗

2025.05.20 1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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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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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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