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2021-11-21 1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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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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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死刑犯缓刑两年执行是指,判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指行为人罪行极其恶劣、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情况又没有严重到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于是最高院或高院判决,应处罪犯以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符合相应条件,后果可能有,执行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限制减刑,重新计算死缓期间。另外死缓的适用前提,是不存在不适用死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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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晓红
2024-05-04 11:38:47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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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

    内容:现在很多犯罪嫌疑人因为犯罪情节严重,犯罪危害较大,可能被判处死刑,有的可能符合死缓的条件就判处死缓,那么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又是在哪里执行的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依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王学瑞律师
    2022.01.2558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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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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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施行的是强制辩护,你请不请都会有律师的;如果你没请,国家会为你指定法援律师,可能责任心比较一般。你自己请了,就可以不用法援律师了。重大案件必须要律师参与,表明国家和社会对人命关天的关心,对嫌疑人权利的程序性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 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那么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96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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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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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我国在刑法第五十条与第五十一条中规定了死刑的减刑,也就是说死刑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第二,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第三,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第四,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第五,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第六,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死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认罪悔罪;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如何为故意杀人罪死刑犯做辩护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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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如何为故意杀人罪死刑犯做辩护

    内容: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那么如何为故意杀人罪死刑犯做辩护?首先,被告人被检察院指控构成故意杀人罪罪名定性不准,被告人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因为被告人根本不具备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理由如下: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并不具备故意杀人罪的目的与动机。以上都证实被告人并没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只有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侦察机关的起诉意见也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也是充分考虑了以上的客观实际情况。

    毋磊颖律师
    2022.01.2632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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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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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期间醉酒驾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缓刑期间醉酒驾驶

    内容:缓刑期间醉酒驾驶怎么处理如果是饮酒后驾驶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不会撤销缓刑只对酒驾行为予以处罚。如果是醉酒后驾驶是故意犯罪行为应当撤销缓刑对危险驾驶犯罪判决后与前判决合并执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那么缓刑期间醉酒驾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6106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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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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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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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在缓刑期间,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且在缓刑期间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全称为刑法的暂缓执行,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就是说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人不能缓刑,那种&ldquo,由此看来,缓刑就是暂时不用坐牢,甚至表现好的话可以免除坐牢的一种监管观察的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也就是说对缓刑活动区域内生活的人不具有威胁性的,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也就是说仍存在收监服刑必要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

    邢颖律师
    2023.07.0621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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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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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犯缓刑两年执行是指,判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指行为人罪行极其恶劣、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情况又没有严重到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于是最高院或高院判决,应处罪犯以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符合相应条件,后果可能有,执行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限制减刑,重新计算死缓期间。另外死缓的适用前提,是不存在不适用死刑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死刑犯可以提要求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死刑犯可以提要求吗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的话那么终将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情况严重的话还会被判死刑。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死刑犯是否可以提要求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王熙律师
    2021.11.0420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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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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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了死刑为什么还要缓刑 死刑缓刑后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判了死刑为什么还要缓刑 死刑缓刑后怎么办

    内容:关于判了死刑为什么还要缓刑 死刑缓刑后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1.2246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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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行,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不准保外就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

    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死刑立即执行最多还能活7天,因为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在刑法中,死刑的方式有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

    林艳英律师
    2022.01.26332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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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哪些罪会被判处死刑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犯哪些罪会被判处死刑

    内容:死刑辩护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根据事实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犯哪些罪会被判处死刑?律师如何为死刑犯做辩护?”一般判处死刑的是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的。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

    陈明月律师
    2022.01.2688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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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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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牢里不带,死刑犯在押赴刑场的时候要戴上脚镣。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七条 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
  • 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内容:我国《》总则对死刑的限制: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1979年刑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把“罪大恶极”修改为“罪行极其严重”,规范了法律的科学用语,明确了限制适用死刑的实体标准,符合了在死刑适用条件上的一般国际标准。同时,1997年刑法典在分则的规定中,对可以适用死刑的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情节,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律师要充分利用这一条,争取被告人判处死缓。1997年刑法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那么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94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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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安乐死。目前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两种、枪决和注射,而注射可以让死刑犯减少痛苦,体现人道主义的原则,但注射死刑并不是安乐死。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现在不承认安乐死,实施安乐死会涉及到故意杀人罪。注射死刑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与枪决同属死刑执行方式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法律上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法律上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吗

    内容: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吗被判缓刑是不能够去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够待在法院审判制定的地方。因此,对数罪适用缓刑应以数罪并罚原则决定的执行刑为基础,不能以每个罪分别判处的宣告刑为基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那么法律上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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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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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中国现行的法律,不会存在一枪没打死,就放掉的规定。行刑前,法医会按照要求对犯人”验明正身“,然后背向执行人跪成一排,执行的法警(或武警)有两组,每支枪只有一发子弹,一组举枪对准心脏位置射击以后,由法医检验有没有死亡,如果没死,由第二组补枪。法医再检验,如果还没死,第一组人上子弹,再上前补枪,如此轮换,直至犯人死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 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为死刑犯辩护的目的就是通过律师的辩护让“罪当该死”的被告人死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死得坦然,死得尊严,这也是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赋予辩护律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职责的必然要求。

    翁玉素律师
    2022.01.2658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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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缓刑执行时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缓刑执行时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内容: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为降低贵狱地看押风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吴某的疾病能得到良好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及《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特为吴某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那么缓刑执行时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1947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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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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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审查批捕如何进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审查批捕如何进行

    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我国《刑法》第75条的四项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是把犯罪分子置于社区里进行社区改造和矫正;而死缓犯是将犯罪分子关押于监狱进行教育改造。当然,如果缓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都违反了规定,前者将被撤销缓刑,而后者将被执行死刑。

    杨一凡律师
    2022.04.15247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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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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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犯是否需要无罪辩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死刑犯是否需要无罪辩护

    内容:死刑是我国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刑罚,死刑只适用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而执行死刑的,要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并且在执行前要,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那么死刑犯是否需要无罪辩护?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旭律师
    2021.11.0447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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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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