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停在社区门口的车辆

2022-02-08 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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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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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小区门口也是通行路段。根据相关规定及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范。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影响车辆和行为通行等,属于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应受到处罚。同时,对驾驶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可以由执法机关采取拖曳措施。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在纠正、处罚交通违章时,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传唤;2、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3、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4、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5、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可以指派清障车将车辆拖曳至不妨碍交通或者指定的地点:1、在道路上违章停放,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2、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能立即修复,无法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的;3、因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或者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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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赵金保
2025-07-19 18:14:22
赵金保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010-58698547;执业证号:11101201910105695; 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自入职以来认真负责,勤奋、探索、尝试推进执行的各种方式方法,始终为实现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而努力,接触过他的当事人都对他的人品和工作态度交口称赞。同时让每一个当事人如期如数获得赔偿款也是其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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