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企业借款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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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小企业的老板,工商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呢?深圳追债人专业追债公司认为,小企业同个人借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经常发生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我们了解有哪些种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需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和个人情况,对不同的借款种类和理由进行把控。那么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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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网友提问:企业法人借款3000万逃逸,被抓,现在公安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交检察院,请问我们借钱给他,他用企业担保,听说他的企业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是吗?因企业对外承担担保责任,需要股东会内部决议后才能作出担保行为。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那么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债务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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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是不可小觑的。虽然说在借条上有很多的时候都不会注明偿还的日期,但是借款人要是去追溯这笔借款的那也肯定是可以的,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人借款给企业,追溯归还的最长时间是20年。借款方在借款的期限之内还是有这支付利息的义务,但是这个利息的算法就是当初在达成借贷关系的时候,双方拟定好的。要不然的话,肯定没有人愿意无偿的去借钱给别人的,毕竟一家企业去借钱的话,肯定不会是少数的,不像平常朋友之间借钱,几十块钱要么一两百,那个时候都是很多的,少则几万多了就不好说了。在自己借钱给他们的时候,肯定是有权利去询问和监督检查的义务的。那么私人借款给企业,追溯归还的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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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后果如下: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具体是什么1、法律分析:后果如下: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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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法院一般认为其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而无效。但是,可能出于对《贷款通则》效力层次的考虑,有的法院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对于变相借贷合同的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适用更是纷繁多样。对于以投资协议、以货易货和预付购销、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实为企业之间借贷的合同,法院一般也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认无效。那么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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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企业同个人借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经常发生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我们了解有哪些种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需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和个人情况,对不同的借款种类和理由进行把控。那么深圳追债公司浅析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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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么审查企业借款人的资格1、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审查。那么怎么审查企业借款人的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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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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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汽车抵押 抵押合同 二手房抵押贷款一、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那么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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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都发展起来了,但是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资金回笼慢其,经营困难的情况出现,这时就不得不考虑借款,可是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1、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无效银行的内部机构和一些行政事务机构只有吸收储蓄的只能,不能进行对外借贷。那么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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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企业不得扣除相关的利息费用。关联企业和股东个人的借款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超出的借款部分其利息支出应予以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费用的特殊之处,在于它要在开发成本和费用之间按照法定的界限进行分配。时间的界限应以项目竣工备案表为准,具体的情况包括:1.开发项目未能竣工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不得在期间费用中列支利息费用。前一项目已经完工但后一项目尚未开工的,前一项目按照完工时间确认为成本;前一项目完工至后一项目开工时间的期间内,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借款费用要怎样审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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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实现有效的金融管控措施,企业的工商借贷一般只能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在《合同法》出台受到承认,但是企业向个人的借贷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情况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企业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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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理如果在公司有股东的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深圳讨债公司提醒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理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那么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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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借款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协议是为了保证借贷双方的权利,所以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是可以的。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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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一些注册资本较小甚至大企业的企业,当企业负债过多时,股东们为了逃避责任,常常会采用一些所谓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1、不清盘公司;2、抽逃出资;3、没有实际出资将公司的股份或出资额低价转让给第三人;4、为逃避公司债务申请公司破产。股民常常认为通过上述方法可以不必承担责任,其实通过上述方式不但无法逃避公司债务,反而会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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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朋友买房向自己借款26万元,到期不还钱咋办?律师建议可以第一步发律师函,固定朋友欠钱的证据,对于后期和解或者诉讼,更有利于要回欠款!
我说这300块算是我借你的,嗯,我也不入股了,嗯嗯,结果现在我找他要不给了,在你刚刚描述的过程中,其实你们双方之间有可能存在两种关系,一种关系呢,就是你用你的这个300万作为一个股权,然后入股,那这个过程中其实就是要风险订单的,这个就叫这个合伙这样的一个一个纠纷嘛,另外一个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纠纷,就是借贷,最后你们其实形成的是借款的这样的一个合意,首先确定诶你们到底是哪种关系,如果他到期了没有还你钱的话,你让他把钱还给咱们就OK了,那我现在就怕他别拿出那个股东协议,他说对他说他说我是入股,那要是按照入股退股的那来说,那我可。
亏了,对,我个人认为还是快速的让律师介入,帮您去和解,用和解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另外呢,可能我们要同步进行的是查询一下对方的资产情况,来确认一下他的还款能力到底是什么样的,然后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调解。
他认账,但是又没钱,没钱啊,那公司有钱呀,他跟公司是什么关系,股东兼法人啊,也是法人也是股东是吧?啊,所以就是说你的问题是能不能把这个公司拉进来,因为他个人没有钱了,能不能以公司作为被告,对吧?对,就是我们之前办过跟你一样的啊,一样一样的类型的案例,就是呃,北京西城一个大爷,他把他一个钱呢,借给了他的亲戚,所以这个案件呢,我们先是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的,毕竟是亲戚嘛,我们没有说上来就通过诉讼来解决,当然这个和解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对方的态度,其实他明确他就是。
嗯,不想还钱了,所以没有办法,我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促进整个案件的去往前推进,然后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的策略就是把这个个人和公司共同的列为本案的被告了,法院正常受理了,案件正常往前推进,最后解决了这个问题啊,所以就是说您这种情况我们处理过很多啊,类似的情况啊,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确定这个借款的用途,最终的指向是用于公司周转经营,那我们公司可不可以作为被告啊,是可以的,绝对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