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企业借款需要多长时间?

2022.02.09 14: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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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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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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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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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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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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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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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企业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企业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为了实现有效的金融管控措施,企业的工商借贷一般只能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在《合同法》出台受到承认,但是企业向个人的借贷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情况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企业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3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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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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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内容:对于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法院一般认为其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而无效。但是,可能出于对《贷款通则》效力层次的考虑,有的法院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对于变相借贷合同的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适用更是纷繁多样。对于以投资协议、以货易货和预付购销、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实为企业之间借贷的合同,法院一般也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认无效。那么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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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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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借款给企业,追溯归还的时间是多久?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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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私人借款给企业,追溯归还的时间是多久?

    内容:也是不可小觑的。虽然说在借条上有很多的时候都不会注明偿还的日期,但是借款人要是去追溯这笔借款的那也肯定是可以的,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人借款给企业,追溯归还的最长时间是20年。借款方在借款的期限之内还是有这支付利息的义务,但是这个利息的算法就是当初在达成借贷关系的时候,双方拟定好的。要不然的话,肯定没有人愿意无偿的去借钱给别人的,毕竟一家企业去借钱的话,肯定不会是少数的,不像平常朋友之间借钱,几十块钱要么一两百,那个时候都是很多的,少则几万多了就不好说了。在自己借钱给他们的时候,肯定是有权利去询问和监督检查的义务的。那么私人借款给企业,追溯归还的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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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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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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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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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内容:法律分析:(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后果如下: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具体是什么1、法律分析:后果如下: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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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475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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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借款费用要怎样审核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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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借款费用要怎样审核

    内容:所以,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企业不得扣除相关的利息费用。关联企业和股东个人的借款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超出的借款部分其利息支出应予以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费用的特殊之处,在于它要在开发成本和费用之间按照法定的界限进行分配。时间的界限应以项目竣工备案表为准,具体的情况包括:1.开发项目未能竣工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不得在期间费用中列支利息费用。前一项目已经完工但后一项目尚未开工的,前一项目按照完工时间确认为成本;前一项目完工至后一项目开工时间的期间内,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借款费用要怎样审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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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6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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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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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作为小企业的老板,工商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呢?深圳追债人专业追债公司认为,小企业同个人借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经常发生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我们了解有哪些种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需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和个人情况,对不同的借款种类和理由进行把控。那么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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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1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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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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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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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

    内容: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理如果在公司有股东的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深圳讨债公司提醒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理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那么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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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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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股东逃避债务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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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企业股东逃避债务的形式有哪些

    内容: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一些注册资本较小甚至大企业的企业,当企业负债过多时,股东们为了逃避责任,常常会采用一些所谓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1、不清盘公司;2、抽逃出资;3、没有实际出资将公司的股份或出资额低价转让给第三人;4、为逃避公司债务申请公司破产。股民常常认为通过上述方法可以不必承担责任,其实通过上述方式不但无法逃避公司债务,反而会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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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789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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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内容: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汽车抵押 抵押合同 二手房抵押贷款一、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那么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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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2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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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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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

    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都发展起来了,但是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资金回笼慢其,经营困难的情况出现,这时就不得不考虑借款,可是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1、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无效银行的内部机构和一些行政事务机构只有吸收储蓄的只能,不能进行对外借贷。那么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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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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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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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

    内容: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借款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协议是为了保证借贷双方的权利,所以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是可以的。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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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2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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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审查企业借款人的资格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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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怎么审查企业借款人的资格

    内容:怎么审查企业借款人的资格1、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审查。那么怎么审查企业借款人的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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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4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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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债务纠纷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债务纠纷案

    内容: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网友提问:企业法人借款3000万逃逸,被抓,现在公安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交检察院,请问我们借钱给他,他用企业担保,听说他的企业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是吗?因企业对外承担担保责任,需要股东会内部决议后才能作出担保行为。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那么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债务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16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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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追债公司浅析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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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深圳追债公司浅析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

    内容:小企业同个人借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经常发生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我们了解有哪些种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需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和个人情况,对不同的借款种类和理由进行把控。那么深圳追债公司浅析小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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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2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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