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债权转让中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有哪些

2022-02-22 19:18:31
51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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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通知转让债权的方式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只要债权人通知到债务人,并且债权人是依法进行转让的,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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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09:06:0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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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该怎么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该怎么做

    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该怎么做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此例中,银行对A享有贷款债权,A对C享有租金债权,以租金债权作为担保质押于银行,以保障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即为合同债权质押。

    周春花律师
    2022.03.247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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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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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不还超出欠条或者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债权债务中的债务清偿履行原则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债务中的债务清偿履行原则

    内容: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债务中的债务清偿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那么债权债务中的债务清偿履行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0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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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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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

    内容: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那么如何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40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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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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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履行费用有哪些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履行费用有哪些规定?

    内容: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债权,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再向其行使抗辩权,因此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很有必要。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有哪些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那么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履行费用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12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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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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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转让债权的方式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只要债权人通知到债务人,并且债权人是依法进行转让的,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内容: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那么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857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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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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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

    内容: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进行通知,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880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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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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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同一债权人的多项债务可以选择履行顺序,但是应当是在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债权转让的应该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转让的应该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由该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2010年2月10日,丙公司向法院提起债权转让确认之诉,请求确认甲、乙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通知须由原债权人积极主动履行,在形式上应有一定要求,特别是对于所转让的债权数额较大,所涉当事人均为人的债权转让,笔者认为,应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加盖公司印章,且应送达到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应具备两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应是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存在的事实,第二个层次是告知债务人应在债务到期后向所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转让的应该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847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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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应负什么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应负什么责任

    内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对债务人履行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应负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0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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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债权人的多项债务如何按序履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对债权人的多项债务如何按序履行

    内容: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于海明律师
    2022.05.06620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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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怎么找债权债务律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怎么找债权债务律师

    内容:当事人可以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3、欠债起诉律师费多少应当是根据追讨欠款的额度来进行判断的,实际上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律师费用这个问题能够达成这个情况之下,应当是予以支持的,追讨债务类型的案件,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是按照800元到6000元标准确定,欠款追讨律师1、追讨欠债起诉后律师费各地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需要起诉方和律师私下协商具体的数额,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诉讼的费用根据财产数额不同缴纳的诉讼费用也有所不同。

    任冰峰律师
    2023.11.2474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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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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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后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转让后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

    内容: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但未规定因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谁承担。考虑到债权已经转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支付增加的费用的请求应当向新的债权人提出,即应由新的债权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为保证该权利的实现,债务人可就此费用的承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那么债权转让后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45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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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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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如果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

    内容:债权人借款给了债务人的时候双方也是签订了合同,合同里面对于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划分。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应选择适用《合同法》,债权人享有请求权。那么如果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89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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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应该怎么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应该怎么做?

    内容: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4)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先履行债务为前提条件时,债务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同步履行债务为条件时,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应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31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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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于是**公司立即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执行贸易公司两个胜诉债权的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代位执行申请并依据生效的法定判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查封了两处债务人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8262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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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债权法的界定和担保债务的履行有哪些法律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关于债权法的界定和担保债务的履行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合同对质量、期限、地点、价格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对债权法的定义和担保债务的履行有何法律规定呢?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关于债权法的界定和担保债务的履行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61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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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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