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债权人可否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2022-02-25 2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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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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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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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47:2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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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

    内容: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828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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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如果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会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应怎样行使代位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应怎样行使代位权

    内容:案情简介:某乙欠某甲4万元,到期未能偿还。某甲向某乙索款无着,遂于2003年8月以某乙怠于行使债权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某丙履行所欠某乙的3.8万元债务。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支持被告的主张,即对已到期的1.8万元由某甲行使代位权,驳回原告对未到期的2万元的诉讼请求。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本案中某丙欠某乙的到期债务是1.8万元,另外2万元并未到期,因此,本案债权人某甲只能代位行使1.8万元的债权,对未到期的2万元不能行使代位权。那么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应怎样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21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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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内容: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样也符合权利义务对等与公平原则。那么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87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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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但是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前提是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债权人是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利益应当认为是重大利益,如果部分履行造成债权人增加相关费用这种情况并不能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只要承担因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就可以请求部分履行债务,此时债权人不能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该怎样行使代位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该怎样行使代位权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支持被告的主张,即对已到期的1.8万元由某甲行使代位权,驳回原告对未到期的2万元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未到履行期和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本案中某丙欠某乙的到期债务是1.8万元,另外2万元并未到期,因此,本案债权人某甲只能代位行使1.8万元的债权,对未到期的2万元不能行使代位权。那么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该怎样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89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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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但是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前提是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债权人是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利益应当认为是重大利益,如果部分履行造成债权人增加相关费用这种情况并不能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只要承担因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就可以请求部分履行债务,此时债权人不能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的行使代位权要怎么行使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的行使代位权要怎么行使呢

    内容:某甲向某乙索款无着,遂于2003年8月以某乙怠于行使债权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某丙履行所欠某乙的3.8万元债务。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支持被告的主张,即对已到期的1.8万元由某甲行使代位权,驳回原告对未到期的2万元的诉讼请求。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本案中某丙欠某乙的到期债务是1.8万元,另外2万元并未到期,因此,本案债权人某甲只能代位行使1.8万元的债权,对未到期的2万元不能行使代位权。那么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的行使代位权要怎么行使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741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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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行使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并且,应当注意的是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宽限期内,留置权人应当妥善保存留置物,若造成留置物毁损灭失,留置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怎么解决?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怎么解决?

    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债务是不可避免的,当然可以进行一定的转移。债务转移之后就会有新的债权人,如果新债务人依旧不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该怎么办呢?

    吴梦云律师
    2024.04.2578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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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于是**公司立即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执行贸易公司两个胜诉债权的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代位执行申请并依据生效的法定判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查封了两处债务人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826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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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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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那么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881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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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应该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转让的应该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由该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2010年2月10日,丙公司向法院提起债权转让确认之诉,请求确认甲、乙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通知须由原债权人积极主动履行,在形式上应有一定要求,特别是对于所转让的债权数额较大,所涉当事人均为人的债权转让,笔者认为,应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加盖公司印章,且应送达到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应具备两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应是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存在的事实,第二个层次是告知债务人应在债务到期后向所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转让的应该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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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47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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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权转让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

    内容:债权转让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是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4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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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履行吗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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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履行吗

    内容: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履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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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2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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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内容: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那么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858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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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

    内容: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那么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824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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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

    内容: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进行通知,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的应由原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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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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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内容: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对到期部分:债务人怠于行使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那么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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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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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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