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必须注意的几点有什么

2022-03-15 16: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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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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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避免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必须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签订合同前先做好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签订完备详细的合同内容,写明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写明附加条款等;法定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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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24:0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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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如何在国内诉讼离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涉外婚姻如何在国内诉讼离婚

    内容:涉外婚姻如何在国内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原则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时根据“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应适用我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经济帮助等问题原则上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如果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由居住在我国境内有相当财产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保。那么涉外婚姻如何在国内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152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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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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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收养条件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涉外收养条件有哪些?

    内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具备中国民法典规定的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实质要件,此与国内收养无异。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那么涉外收养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242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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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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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二条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好案件的管辖法院;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从法院的级别管辖来区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那么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9606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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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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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3、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涉外合同违约金纠纷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涉外合同违约金纠纷案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六(二)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预定的赔偿金。”这些规定表明,依照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一种预定的赔偿金,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对违约后的赔偿金额进行了约定。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后半部分规定:“但是,约定的金额过分高与或低于违反合同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予以适当的减少或增加。那么涉外合同违约金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8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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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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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之涉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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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合同纠纷之涉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内容:在很多合同纠纷中确定管辖法院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如在诉讼中可以一般采用的是被告人居住地来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或者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确定了纠纷解决的管辖法院则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涉外合同纠纷也层出不穷,随之带来了关于涉外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其涉外合同标的物是在中国。在我国也有很多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案件,当合同发生纠纷想提起诉讼都会在管辖法院的问题上概念模糊。有些时候虽然不是在我国的境内签订的涉外合同,但是合同的履行却是在我国境内完成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的我国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合同纠纷之涉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33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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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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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诉讼涉外劳动关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诉讼涉外劳动关系

    内容:《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因此,该法并未赋予涉外劳动合同当事人以“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其他国家法律的权利,对于境内涉外劳动合同关系,我国法律享有专属管辖权。为进一步明确我国境内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于1996年5月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其中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那么如何诉讼涉外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248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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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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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内容:4、法律分析: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4、夫妻房产在国外,如果适用我国法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房产分割的判决,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

    张芸律师
    2023.10.2046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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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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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继承公证具有哪些特点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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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涉外继承公证具有哪些特点

    内容: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那么涉外继承公证具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50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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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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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抚养权纠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涉外抚养权纠纷

    内容:涉外抚养权纠纷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陈明月律师
    2022.03.22104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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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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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内容: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

    于海明律师
    2022.03.2274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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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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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收养孩子的程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涉外收养孩子的程序

    内容: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那么涉外收养孩子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53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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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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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

    内容: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经济帮助等问题,原则上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为了保护中国公民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如果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由居住在我国境内有相当财产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那么涉外婚姻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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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5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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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

    内容: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规定办理外,还要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主要审核以下内容:被继承人的情况。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那么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88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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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办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办理

    内容:涉港、澳、台、华侨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其条件和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委托公正人出具的到内地使用的公正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传递,确认使用;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此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须持有在国外和港澳台从事的职业证明和可靠的经济来源的证明。那么涉外结婚登记手续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424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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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总之,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要了解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459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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