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赠予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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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办完房产赠予公证后悔了,一般是无法撤销赠与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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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综上,土地使用权赠与属于转让。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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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年73岁的周某在本村建有正房6间,石棉瓦棚子4间。1994年1月,在周某主持和有关证人参加下,两个儿子进行了分家析产,家中房产一切财物归次子所有,并由次子付给其兄2000元补差。后因赡养问题,周某夫妇与次子之间产生矛盾。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分家析产是权利人对其财产权处分的行为,周某的次子依分家所得财产,已经获得其财产所有权,且有双方所立字据为证。因此周某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周某夫妇的诉讼请求。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判决并无不当,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夫妇申诉一案做出了不予立案决定。那么分家析产非儿戏 赠予房产要慎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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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权处分赠予合同是否有效无权处分赠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赠与合同和其他无权处分合同一样,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的无权处分法律效力:(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当得利返还仍未消除权利人的损失时,权利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此处之侵权行为同样为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那么无权处分赠予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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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当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赠与一旦生效所赠与的财产就成为了受赠人的合法财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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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赠予有哪些情况咨询:我和我丈夫在婚前共同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那么婚前财产赠予有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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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赠予小三的钱,夫妻另一方能追回吗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这种社会现象直接挑战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对于插足的“小三”,许多妻子将“小三”告上法庭,就当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妻子难以起诉“小三”。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小三”的可能。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那么赠予小三的钱,夫妻另一方能追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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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中房屋能赠予子女吗可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给子女可以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的只是孩子未成年时可能要由孩子监护人代为保管。只要财产是夫妻两人共有合法财产夫妻俩就有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协议中房屋能赠予子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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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在房屋产权正式转移之前赠与人依法可以撤销赠与,驳回了孙女张小姐的诉讼请求。张小姐的祖父母辩称,当时儿媳以告儿子重婚罪为由,胁迫自己将上述房屋赠与给孙女,该赠与协议并不是出于自愿签订的,因此不愿意将上述房屋赠与孙女,想撤回赠与承诺,请求依法驳回张小姐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签订了房屋赠与协议,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现张小姐的祖父母明确表示撤销赠与,故对张小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那么赠予房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随时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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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益性质赠予合同不可撤销2004年周华云与林小如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小如抚养,周华云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问题在于,周华云将其仅有的财产赠给了希望工程,这种赠与行为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该种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受限制的,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并且,作为父亲周华云对孩子支付抚养费是他的一项法定义务,他的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履行不能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那么公益性质赠予合同不可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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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想继承放弃算赠予吗不能算。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那么不想继承放弃算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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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权利赠予有条件继承 李先生在去年已经办好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就等着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前不久,国务院颁布的24号文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里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为有限产权。律师张永魁告诉记者,房屋的产权即为其所有者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几方面的权利才称得上是完全的产权。而有限产权则对这些权利中某些方面受到了限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产权中不包含赠予的权利。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那么产权赠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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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有权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律师说法王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如王先生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女儿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离婚协议属于婚姻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那么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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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赠予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能否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是属于形成权,是赠与人单方意思的表示,任意撤销权也是不可以继承的遗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那么赠予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是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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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民法典中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多久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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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开庭到现在,经过多轮调解沟通,也很感谢法官加班加点,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落幕:“双胞胎女儿抚养权,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给付至22周岁,对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岁,对方公司千万期权一并处理。。。”这些通过判决都有不确定性,唯有调解可以做到😁 结案时客户那句“有你们在,我真的特别安心,特别暖心❤”,便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长,唯以专业与温度并行,方能不负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圆满,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阳而生🙏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