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亡,如何处理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

2022-03-17 15: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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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胎儿死亡,若是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若是出生之后死亡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胎儿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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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7:56:4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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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胎儿死亡,若是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若是出生之后死亡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胎儿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胎儿死亡赔偿案例90万(胎儿死亡赔偿案例33万)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胎儿死亡赔偿案例90万(胎儿死亡赔偿案例33万)

    内容: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律客观:《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案例分析:根据鉴定意见,医院在对李某及其胎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胎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楠楠律师
    2024.01.02101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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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人都死亡是否有继承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法定继承人都死亡是否有继承权

    内容: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除此而外,任何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享有这一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那么法定继承人都死亡是否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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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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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财产的一半属于世界。另一半属于遗产。无遗嘱的,依法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
  • 胎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胎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谢某的第三个儿子虽已死亡,但仍应获得遗产的三分之一,并由其妻肖某腹中的胎儿代位继承,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根据上述规定,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种情况下,胎儿能否继承谢某的遗产呢。

    吴梦云律师
    2021.11.2575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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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内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吗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分析: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杨一凡律师
    2023.12.1321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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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同居多年的男性死亡女性不能继承遗产,因为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中取得的财产共享,双方应当分割。分割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 民法典关于胎儿的继承权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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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民法典关于胎儿的继承权有哪些

    内容: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只要孩子顺利出生,他就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那么民法典关于胎儿的继承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1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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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内容: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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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71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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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意外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法律是否规定胎儿有权继承祖父母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法律是否规定胎儿有权继承祖父母财产

    内容:《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这说明胎儿有条件的享有继承权。这又涉及到一个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法律是否规定胎儿有权继承祖父母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796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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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胎儿没有继承权,但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

    内容: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除此而外任何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享有这一权利。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那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41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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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亡的人有继承权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死亡的人有继承权吗?

    内容:因此,在法律意义上,虽然死亡的人不再是继承人,但其依然拥有其遗产的继承权,可以通过其遗嘱进行继承安排,综上所述,虽然死亡的人已经不再是继承人,但其依然拥有其遗产的继承权,可以通过遗嘱实现有效的继承安排,遗嘱的作用在遗嘱中,死亡的人可以确定其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和其他遗产处理规定,在法律上,遗嘱可以为死亡的人保留其财产继承权,并保证死后个人意愿得到尊重,例如,依照《继承法》规定,想达成的继承效果必须明确表述,对财产的确定范围和受遗产的人、份额等应明确确定。

    张嘉娱律师
    2023.06.203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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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权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在本案中,四位死者均有继承人,因此不能推定其中任何一人先死。根据上述规定,只能推定长辈胡公先死亡,其财产应先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分出胡公的个人财产80万元和半幢房屋作为遗产,由胡大、胡二、胡三、胡水、王氏共同继承。胡大的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分出胡大的遗产30万元由余氏、胡水和王氏共同继承;胡二的遗产30万元由王氏继承。
  • 出生时孩子死亡有继承权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出生时孩子死亡有继承权吗

    内容:司法实践一般认为,孩子只有在完全脱离母体的时候,才真正拥有自己的生命。但是在继承法律制度上,考虑到胎儿继承的特殊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那么出生时孩子死亡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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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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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分割遗产,首先你应分得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一半财产,其余的另一半财产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份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额均等的原则分割、继承。为保护胎儿的权利,《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你的孩子是出生后才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所以,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你的孩子是出生后死亡的,则应由你继承其遗产份额。
  • 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继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继承

    内容: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遗产是根据相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并不是给死者的财产,而是给近亲属的赔偿,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切实存在,不符合遗产的特征,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切实存在,不符合遗产的特征。

    王学瑞律师
    2023.08.0969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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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胎儿能不能行使继承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胎儿能不能行使继承权

    内容:《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这说明胎儿有条件的享有继承权。这又涉及到一个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胎儿能不能行使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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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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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内容: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须赔偿。胎儿尚在母体中,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其他的胎儿利益未有法律规定。那么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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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内容: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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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胎儿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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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胎儿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内容:在清理郭某遗物的过程中,发现一张户名为郭某的金额1.2万元的定期存单一份,郭某的父母就将1.2万元遗产与张某进行分割,但没有给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一份,律师诊断: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胎儿是一个将来可能的权利主体,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权即可实现,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就不具备继承的主体资格,失去为其保留遗产份额的法律意义,请问:遗产分割是否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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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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