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有政治权利吗

2022-03-18 2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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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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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该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有很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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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08:57:0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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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执行方式:应当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对于数罪并罚的刑事案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超过二十五年。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执行:1、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内容:一、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三、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终身没有以上四项权利,对于死刑犯、无期徒刑犯都应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

    刘晓红律师
    2022.01.1216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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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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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拘禁坐牢可以判多少年?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非法拘禁坐牢可以判多少年?

    内容:非法拘禁罪一般怎么判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可以不判刑吗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吴梦云律师
    2023.06.073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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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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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该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有很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对于拖欠工程款不给的人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对于拖欠工程款不给的人怎么办?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但是自己又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可以报警吗?如果欠债不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2.155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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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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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被判入狱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被判入狱的人一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内容:《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邢颖律师
    2022.03.2654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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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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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是哪些“权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剥夺政治权利是哪些“权力”

    内容: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郭铭芝律师
    2023.06.3026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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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死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死亡

    内容:非法拘禁并殴打人死亡怎样认定1、法律主观:应这样认定非法拘禁并殴打致人死亡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是因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致人死亡的,属于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犯,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张芸律师
    2023.10.0962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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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期徒刑最低刑是多少,如何降低有期徒刑的最低刑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有期徒刑最低刑是多少,如何降低有期徒刑的最低刑

    内容:比如,一些地方对于较轻的犯罪行为可能会采取拘役等形式较轻的处罚,或者在判决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而适当减轻刑罚,有期徒刑通常被视为一种较为严厉的刑罚,因为它会剥夺犯罪人的自由,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将会失去一段时间的自由,需要接受劳动改造和教育,在执行有期徒刑期间,犯罪人需要遵守监狱的规定和监规,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六、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通常会被关押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和教育。

    李广荣律师
    2023.09.2125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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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怎么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怎么算

    内容: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陈明月律师
    2022.03.2651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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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人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报警?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别人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报警?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但是自己又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可以报警吗?如果欠债不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陈凯旋律师
    2023.02.155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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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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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3、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自假释之日起计算。

    孔孟廷律师
    2022.03.26106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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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 附加刑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如何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附加刑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如何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内容:遂于2003年9月22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周书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周书建原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的二年七个月零二十八天于本判决主刑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遂于2003年9月22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周书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周书建原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的二年七个月零二十八天于本判决主刑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

    翁玉素律师
    2022.01.177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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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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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加罚金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加罚金

    内容:4月1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沈某犯合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沈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人民币;责令被告人沈某退赔被害人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损失六百零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七元三角三分。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反担保,骗取广西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对其贷款600万元的担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但由于沈某的犯罪所得赃款大部分已被追缴,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那么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加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444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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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有期徒刑最低是多久

    内容:一个人犯罪以后是要接受刑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那么有期徒刑最低是多久呢?下面就随大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047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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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致人伤亡怎样判刑,过失致人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过失致人伤亡怎样判刑,过失致人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吗

    内容:总之,针对过失致人伤亡罪的量刑,法律综合考虑了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的主观恶意以及被害人的意愿等多个因素,对于过失致人伤亡罪的量刑,法律以罚金、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为主要处罚方式,过失致人伤亡罪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量刑,以下是中国法律对过失致人伤亡罪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如果过失致人伤亡的行为人是职责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领域的从业人员,其犯罪的危害与社会危害程度会更大,因此法律要求对其加重处罚。

    张旭律师
    2023.10.3178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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