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内容: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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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罚则是定金制度之核心,对于如何适用定金罚则,《担保法》第89条对其内容做了规定,《担保法解释》做了较为详细的补充规定: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一般违约行为如无碍于合同主要目的实现,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除外。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那么无效合同定金罚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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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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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乙公司在4月30日前支付货款的10%为定金并在支付后7天内开具信用证。4月2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如山东烟台港不办理此货物入关,乙公司应立即通知甲公司,合同价格条件改为CIF广西北海,交货地点为广西北海。甲公司答辩称,双方的补充协议已经生效,由于乙公司的原因造成自身无法按期发货,乙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外贸案例-双方违约定金罚则不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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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该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那么第三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如何适用定金罚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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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罚则不适用于双方违约的情况基本案情1992年3月,深圳甲公司和山东乙公司签订日本热水器购销合同。乙公司在4月30日前支付货款的10%为定金并在支付后7天内开具信用证。4月2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如山东烟台港不办理此货物入关,乙公司应立即通知甲公司,合同价格条件改为CIF广西北海,交货地点为广西北海。甲公司答辩称,双方的补充协议已经生效,由于乙公司的原因造成自身无法按期发货,乙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定金罚则不适用于双方违约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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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违约是否适用定金罚则案情介绍:1992年3月,深圳甲公司和山东乙公司签订日本热水器购销合同。4月2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如山东烟台港不办理此货物入关,乙公司应立即通知甲公司,合同价格条件改为CIF广西北海,交货地点为广西北海。之后,甲公司一再与乙公司交涉,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答辩称,双方的补充协议已经生效,由于乙公司的原因造成自身无法按期发货,乙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双方违约是否适用定金罚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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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违约如何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解除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都要赔偿吗?关于合同违约如何适用定金罚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订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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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签订无效合同或无法确定是否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就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仍然要格外重视,尽可能在合同条款中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范围主要是: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合同争议的诉讼法院等。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那么无效合同定金罚则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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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某种债权的担保,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予支持。所谓的定金罚则含义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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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在合同生效之后,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罚则。除此之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需要向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的违约金以作赔偿。那么买卖合同定金及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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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定金罚则,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违约定金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定金形式,《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违约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那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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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不适用定金罚则,被告应返还原告定金8000元。这是《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则。定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金,适用于债务不履行的行为,这是定金罚则适用的实质条件。约定定金具有从合同的性质,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并以主合同存在违约为前提条件,这是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条件。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定金罚则该怎么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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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已经成立预约合同,现被告违约,依据预约合同可适用定金罚则,原告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可以看成为一种附条件合同,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案件以及评析和法律依据,希望此文章后可以帮助您更加深入的了解预约合同可适用定金罚则吗的有关问题。那么预约合同可适用定金罚则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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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付款,是由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在合同履行前所支付的一部分价款。所以,预付款与定金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这一比例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例如,双方约定的定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5%,则超过部分的5%为无效。那么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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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刘先生因为在澳门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大陆澳门两地互相推诿,在天用律所的帮助下,顺利通过调解的方式拿到所有欠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被拖欠5年的苗木款、80多页的证据清单、历经曲折的谈判过程,终于和解结案,帮助当事人追回货款124万元、并获得违约金50万元。后成功保全对方名下财产,回款正在稳步进行中!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