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的不同有哪些

2022-03-20 16:10:43
3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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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主要有以下不同:
    1、无权代理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而冒名行为是根本不存在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的行为经追认后就有效,不被追认的,则无效,而冒名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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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08:39:21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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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都是无权代理行为。这种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的行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在本案中,张三感到为李四发货有利可图,在没有得到王五授权的情况下,即以王五的名义将货物出卖给刘四并收取了刘四货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对于张三的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王五予以追认,即补授无权代理人张三以代理权,则张三与刘四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王五承担。如果王五不予追认,则该无权代理行为由张三自担其责,其要承担向刘四供货的责任。
  • 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怎样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怎样处理

    内容: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

    李维律师
    2022.04.0863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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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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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合同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合同

    内容: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由此可见,无权代理的效力分为无权代理的生效和无权代理的无效两种情况。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即不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实施无权代理的行为人自行承担。追认行为通常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也即通过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明确地向行为人或第三人表示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不过,被代理人虽未明确表示追认,但其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追认的,例如主动履行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规定的债务或者行使其中规定的债权,也应产生追认的效力。那么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39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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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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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内容: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龙珊律师
    2022.03.2514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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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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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无权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中无权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内容: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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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48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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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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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追认后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无权代理追认后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内容:如果代理活动有违约行为的,权利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陈明月律师
    2022.03.2525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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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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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无权代理的合同的方式是,可以催告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进行追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权撤销合同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从本案看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从本案看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内容:无权代理的行为,其效力是不确定的。因为无权代理行为对被告代理的本人并非一定不利,因此这种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非一定无效。这一规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就本案而言,对于陈某的女儿代理借款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并未向彭某表示反对,相反,陈某以自己还款的行为追认了其女儿的无权代理行为。第三人行使该权利的目的是使无权代理行为的不确定状态早日确定下来。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某女儿代为立据的无权代理行为,经陈某事后追认,已变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对陈某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陈某应该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那么从本案看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612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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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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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内容: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

    李广荣律师
    2022.03.2658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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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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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1、若代理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可以请求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2、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内容: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一、概念的区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处分: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由此可见,无权代理的效力分为无权代理的生效和无权代理的无效两种情况。那么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636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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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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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狭义无权代理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狭义无权代理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内容: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因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而有效的,有因不符合生效要件而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就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其确认标准在于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相对无效即可撤销合同而言,主要涉及意思表示的真实与否。无论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因撤销而归于无效,都是自始无效。那么狭义无权代理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159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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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通常来说,该无权处分行为对处分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2、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无权处分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该行为经处分权人追认的,则该行为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内容:行为人有无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基本要件,是无因管理之所以阻却违法的根本原因,也是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基本区别。无权代理行为原则上对本人不发生效力,除经本人追认者外,无权代理的行为人应自行承担其所实施的行为后果,而本人并不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而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是将管理的利益归于本人的,管理行为的最终后果须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无权代理制度解决的是由何人承担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问题,是在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72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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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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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吗

    内容:仅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是否有效?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而在本案中,王某夫妇委托孙某买房,而孙某超越了代理权限为其购买了房屋,属于无权代理,但此代理行为并不必然无效,王某事后借钱给孙某,并委托孙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为追认的意思表示行为。本文笔者认为该案不属于表见代理,只能视为是无权代理行为,李某事后对该代理行为的追认致使无权代理行为生效。在该案中,对于孙某来说,不管王某和李某夫妻俩谁行使了追认权,该无权代理行为都生效,可见该案并不适用表见代理制度。那么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51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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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区别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区别有哪些

    内容: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区别有哪些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那么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631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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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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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如何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内容:相对人不追认,造成代理无效的,受害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主张违约责任,如果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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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55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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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吗

    内容:共有人单一处分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往往构成表见代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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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79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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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合同是无效的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无权代理合同是无效的吗

    内容: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以后的代理。这些无权代理行为虽然具有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为人缺乏代理权,因而并不符合有权代理的要件。这类合同尽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权而存在着瑕疵,但此种瑕疵是可以修补的,也就是说,本人的追认可以使无权代理行为有效。法律之所以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可因本人的承认而有效,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无权代理行为并非都对本人不利,有些无权代理活动对本人可能是有利的。那么无权代理合同是无效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105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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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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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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