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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怎样处理

冯清琴律师2022.04.08632人阅读
导读:

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

一、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怎样处理

1、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相对人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由行为人就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承担举证责任,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1)、行为人不能证明的,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相对人的相应诉讼请求;

(2)、行为人能够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认定行为人与相对人的责任。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通知相对人撤销合同,通知到达相对人的,合同确定无效。

依据《民法典总则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相对人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由行为人就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承担举证责任,能证明的,法院支持相对人的主张;不能证明的,按照各自的过错认定行为人与相对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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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都是无权代理行为。这种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的行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在本案中,张三感到为李四发货有利可图,在没有得到王五授权的情况下,即以王五的名义将货物出卖给刘四并收取了刘四货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对于张三的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王五予以追认,即补授无权代理人张三以代理权,则张三与刘四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王五承担。如果王五不予追认,则该无权代理行为由张三自担其责,其要承担向刘四供货的责任。
  • 无权处分的效力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无权处分的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无权处分的效力是怎样的无权处分的效力是无效的。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利,而订立了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而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但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根据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定义,初略的理解下,让人感觉这两个制度是既联系又区别的,其实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是对同一事件两个当事人说的。多数人认为无权处分应该区分情况,要是权利人进行了追认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那么无权处分的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683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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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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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处理效力未定的合同以及补救措施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何处理效力未定的合同以及补救措施

    内容:可见,表见代理的构成虽然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过错,而使相对人认为其有代理权而产生代理的效力;而因代理产生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因为人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而与相对人签约,但行为对被代理人有利,被代理人可能追认而构成效力待定的合同。从我国合同法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补救措施:1、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那么如何处理效力未定的合同以及补救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35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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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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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怎样处理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怎样处理

    内容: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

    李广荣律师
    2022.04.0863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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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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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内容: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周春花律师
    2022.03.2515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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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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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主要有以下不同:1、无权代理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而冒名行为是根本不存在代理行为;2、无权代理的行为经追认后就有效,不被追认的,则无效,而冒名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

    内容: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是否具有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如下情况区别对待。2,属于待定合同效力的情形,经权利人确认的属于有效合同。“无处分权”是一个复杂集合,包括各种类型:一是非产权人又非被委托人;二是被委托人超越代理权限;三是主体不合格,例如未成年人;四是法律规定产权人不具有处分权,例如产权人对树木文物等不一定有处分权;五是刑事犯罪,如销赃,洗钱,转移走私物品等;六是行政行为不当,如行政机关把扣押财转让给他人;七是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等等。那么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653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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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内容: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一、概念的区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处分: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由此可见,无权代理的效力分为无权代理的生效和无权代理的无效两种情况。那么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36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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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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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吗

    内容:仅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是否有效?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而在本案中,王某夫妇委托孙某买房,而孙某超越了代理权限为其购买了房屋,属于无权代理,但此代理行为并不必然无效,王某事后借钱给孙某,并委托孙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为追认的意思表示行为。本文笔者认为该案不属于表见代理,只能视为是无权代理行为,李某事后对该代理行为的追认致使无权代理行为生效。在该案中,对于孙某来说,不管王某和李某夫妻俩谁行使了追认权,该无权代理行为都生效,可见该案并不适用表见代理制度。那么夫妻一方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52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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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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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内容:行为人有无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基本要件,是无因管理之所以阻却违法的根本原因,也是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基本区别。无权代理行为原则上对本人不发生效力,除经本人追认者外,无权代理的行为人应自行承担其所实施的行为后果,而本人并不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而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是将管理的利益归于本人的,管理行为的最终后果须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无权代理制度解决的是由何人承担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问题,是在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72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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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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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无权代理的合同的方式是,可以催告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进行追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权撤销合同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如何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内容:相对人不追认,造成代理无效的,受害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主张违约责任,如果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556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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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行为签订合同的相关当事人权利义务若干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权代理行为签订合同的相关当事人权利义务若干问题

    内容:《合同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行为人须承担后果;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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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042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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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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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

    内容: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分清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对暴力索债行为定性的关键。暴力索债案件的发生大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案发现场往往缺乏目击证人或客观证据来印证,往往会有侦查机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案件事实,不承认强抢行为的情形。即无论债务合法还是非法,对索债行为性质的认定并不重要。暴力索债可能涉及其他犯罪。暴力索债行为中,由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行为人使用暴力是为了索取债务,而不是为了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因此,索债行为一般不构成抢劫罪。那么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57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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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 从本案看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从本案看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内容:无权代理的行为,其效力是不确定的。因为无权代理行为对被告代理的本人并非一定不利,因此这种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非一定无效。这一规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就本案而言,对于陈某的女儿代理借款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并未向彭某表示反对,相反,陈某以自己还款的行为追认了其女儿的无权代理行为。第三人行使该权利的目的是使无权代理行为的不确定状态早日确定下来。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某女儿代为立据的无权代理行为,经陈某事后追认,已变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对陈某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陈某应该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那么从本案看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613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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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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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处理是怎样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对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处理是怎样的

    内容:对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处理是怎样的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对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处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77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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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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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权代理签订合同怎么处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越权代理签订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越权代理签订合同怎么处理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而言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1、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越权代理签订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受托人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冯清琴律师
    2022.02.2239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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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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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追认后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无权代理追认后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内容:如果代理活动有违约行为的,权利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吴梦云律师
    2022.03.2526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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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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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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