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是永久吗

2022-03-19 08:39:43
31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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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合同可以是永久的,主要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包括合同双方的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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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45:56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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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可否继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可否继承

    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那么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可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46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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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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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担保人连带责任永久有效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借款担保人连带责任永久有效吗

    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借款担保人连带责任永久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71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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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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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

    内容: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那么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3.0210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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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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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行不能的合同无效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履行不能的合同无效怎么办

    内容: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全部不能、永久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代偿请求权是指债务人基于与发生履行不能的同一原因取得给付标的的代偿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其代偿利益的权利。比如因债务人疏于管理,标的物被第三人不法损坏,发生债务人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发生对债权人的履行不能。

    吴梦云律师
    2022.03.2631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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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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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久租赁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民法典永久性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永久性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一般来说单位是不可以随意开除员工的,否则的话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很多时候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在民法典中永久性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赔偿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李维律师
    2021.11.0499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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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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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先在平台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话就需要起诉了
  • 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包括哪些内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那么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100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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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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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纸质合同永久保存的方法:如果是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文书,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存档保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内容: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处理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3.0271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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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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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的终身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人员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居住权包括居住其期限居住权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1102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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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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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办

    内容: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28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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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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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定义,永久性合同其实就是无固定期合同二、永久性合同并不等于不能解除,只要用人单位对员工制定符合违纪或违法的辞退(解除)规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公布(如工会代表大会等),同样也是可以辞退的三、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形有12种。如在合同期内无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是本企业工龄一年一个月,不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小于半年的按半个月。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四、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达到有关辞退的规定,即使是永久性合同也没有任何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

    内容: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2)书面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那么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65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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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内容: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合同生效时间民法典第百零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可见合同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民法典第百零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最后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但若法律既无特别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合同将永久性地约束双方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那么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1023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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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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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内容: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永久性抗辩权又称为消灭性抗辩权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债务人在债权让与的当时所能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均可以据此对抗新债权人。如消灭时效的抗辩即使时效期间届满发生在债权让与后债务人仍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时效届满的抗辩。如债务人认为债权让与的基础行为让与合同无效可以随时援用予以抗辩。其三、对在债务人知悉让与前所为的给付债务人享有选择权。那么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469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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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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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一般是在签订了十年之后就会成为永久性的合同,对于此合同确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对于此合同的有效性是可以达到员工退休之前,但前提也是属于双方在协商好的情况之下处理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职工租用单位住房合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职工租用单位住房合同

    内容:职工租用单位住房合同_________公司,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优秀员工_________(乙方),提供租用住房,并向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乙方在其《劳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租用住房,地址为_________。对擅自拆除、改动的租房者,除责令其修复外,将终止租用合同。第五条乙方租用的住房涉及原有设备的正常维修及公共卫生由甲方负责,住房内设备的非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过期居住的,甲方将每月征收_________元的住房租金。甲方提供永久使用权住房时另签新合同。那么职工租用单位住房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453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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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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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毋磊颖律师
    2022.05.16253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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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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