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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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否反悔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否反悔
内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否反悔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已去民政局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也已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也同样适用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即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不能反悔。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是由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否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110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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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慝财产 离婚协议经济条款可撤销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故意隐慝财产 离婚协议经济条款可撤销
内容:然而,原告在起诉时,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调查,而且经法院调查,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20000元共同财产被告在离婚时没有与原告说明,这20000元应视为被告在离婚时隐慝的共同财产,据此可见,被告在与原告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形,因此,根据《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可以撤销原、被告之间离婚协议之经济条款。那么故意隐慝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286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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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
内容:对离婚协议赠与条款的认定前述案件争议的1831.01平方米房屋系承某与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虽然未在离婚协议中签字,但其作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与人,享有诉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由于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平衡点,审判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一方当事人反悔,实际就是对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撤销。法院仅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将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撤销。因此,离婚协议中的有关赠与子女财产的内容是夫妻对其财产协商处分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撤销的。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255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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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的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按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的怎么办
内容:未按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的怎么办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二,协议离婚后,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是否是夫妻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且仅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与身份关系无关。那么未按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的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2102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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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条款不公正怎么办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条款不公正怎么办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有表示,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那么离婚协议条款不公正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2022.02.1238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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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分割个人财产的条款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分割个人财产的条款是否有效
内容:离婚协议分割个人财产的条款是否有效对个人财产的处理未予明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分割个人财产并无禁止性规定。实践中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一般都是通过对个人财产的处理实现的。离婚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婚前财产的处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分割个人财产的条款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134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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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会约定较多的内容。为了保证双方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夫妻双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的数额还相当高。当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时,另一方除了要求继续履行外,还同时主张高额的违约金。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2.1284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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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满足如下条件,就认定有效: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2、意思表示真实;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4、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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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已分割完毕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已分割完毕
内容:为尽快摆脱围城困扰,离婚协议关于财产的部分,只写下了“财产已分割完毕”的字样,别无其他约定。这样的条款,离婚登记机构是不会反对的,但事实证明,在分手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一方可能“意外”发现对方还“理直气壮”地持有其他共同财产,当要求重新分割未果时,离婚夫妻可能就此再燃“婚外硝烟”。这种情况,常见于家庭财政大权平时被一方掌管,该方利用配偶“信息不对称”的劣势,表面上,将配偶知晓的财产明细列成清单,并放在“桌面上”友好协商;暗地里,则封锁配偶不知情的其他财产消息。只须等协议一签,自己就完成了“圈钱”阴谋。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已分割完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228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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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反悔,分割条款还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反悔,分割条款还有效吗
内容:张某和李某婚后矛盾不断,常常吵架,二人商量离婚,还签订了离婚协议,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进行了约定。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结合张某的情况,虽然她和李某关于房屋分割签订了协议,但是二人协议离婚没有成功,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分割的内容是不生效的。如果张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张某和李某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那么协议离婚反悔,分割条款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216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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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27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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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没公证有效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没公证有效吗
内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没公证有效吗?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荣静月律师2023.05.124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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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
内容: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以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221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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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内容:于男及其父母认为康女在2004年1月夫妻和好协议中已约定有条件的放弃了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离婚时约定的条件已经成就故应驳回康女的析产请求。就康女与于男“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合议庭产生了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夫妻和好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中财产分割条款的约定非常明确应为合法有效。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该“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176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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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随时反悔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随时反悔吗
内容: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离婚时真实意思的表示签署后只要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即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随时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191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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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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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内容:然而,原告在起诉时,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调查,而且经法院调查,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20000元共同财产被告在离婚时没有与原告说明,这20000元应视为被告在离婚时隐慝的共同财产,据此可见,被告在与原告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形,因此,根据《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可以撤销原、被告之间离婚协议之经济条款。那么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283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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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了快速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给男方4万补偿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没让法官写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各归各有,无其他争议。男方以此为由进行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女方大额支出,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女方胜诉。 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很让女方煎熬,离婚诉讼中把条款写全,可以避免这样的麻烦。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381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元甲婚姻家事 141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财产分割律师 994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元甲婚姻家事 242评论 -
虽然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无共同财产,没有争议,但双方确实有财产没有分割,还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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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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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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