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2022-03-24 21:39:49
155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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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比如说重婚一方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未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有禁止结婚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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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5-07-19 17:16:5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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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2、债权人即借钱给公司的人,债务人即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哪些人能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哪些人能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中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婚姻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那么哪些人能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362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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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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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内容: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3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那么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81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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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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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

    内容: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50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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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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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谈宣告失踪是否应作为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也谈宣告失踪是否应作为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

    内容:而公安部门出具的王某下落不明的证明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也是不能认定的。故李某应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而后再起诉离婚此时法院才可判决李某与王某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下落不明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笔者认为该规定的设立是指一方已经被法院宣告失踪而提出离婚的情形而并非为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创设前置程序。宣告失踪作为存在于民事主体制度中的一个相关性制度本无解决离婚的功能。宣判后亦应将审理结果告知“下落不明”一方的近亲属或组织。那么也谈宣告失踪是否应作为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211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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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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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对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造成的人身权益损失,即可以主张赔偿。
  •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内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那么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874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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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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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五种人:(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4)个人合伙:(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综上所述,按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中国的自然人目前暂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内容:送达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分别交付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男女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要及时全部上缴国库。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265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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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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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下落不明,没有申请宣告失踪前能不能申请离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一方下落不明,没有申请宣告失踪前能不能申请离婚

    内容:一方下落不明,没有申请宣告失踪前能不能申请离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宣告失踪并不是起诉离婚的前提,一方下落不满两年的,不能申请宣告失踪,但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那么一方下落不明,没有申请宣告失踪前能不能申请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38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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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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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比如说重婚一方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未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有禁止结婚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有哪些

    内容: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有哪些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公告期间为半年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那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1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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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尽不抚养子女义务的,那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若不直接抚养孩子,则应当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如何申请无效婚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如何申请无效婚姻?

    内容:有权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5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一)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郭铭芝律师
    2023.06.055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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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就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

    内容: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婚姻法第条第款规定“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年以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那么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8109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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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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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宣告失踪后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申请宣告失踪后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吗

    内容:申请宣告失踪后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吗申请宣告失踪后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那么申请宣告失踪后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67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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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内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那么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221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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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立案后能否变更为离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立案后能否变更为离婚

    内容:申请人邹某2006年6月起诉要求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起诉之后申请人邹某发现婚姻无效的证据即婚前被申请人涂某是否有精神病证据不足。法院宣判后可告之另行起诉离婚诉讼。另一种意见为不能变更为离婚诉讼。因为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属于特别程序的案件。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径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理由不成立所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那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立案后能否变更为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225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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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申请宣告失踪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2、申请宣告失踪

    内容:但是如果失踪者下落不明满2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对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宣告失踪判决生效后根据婚姻法规定方被宣告失踪的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2、申请宣告失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815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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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的范围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的范围

    内容: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考虑到婚姻法规定的四种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况不同,《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明确了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可见对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其他三种情形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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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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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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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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