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什么原则

2022-03-26 0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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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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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7:52:0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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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管辖的特殊规定有: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其他特殊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 涉外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涉外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内容: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共有三项其规定要旨如下:离婚之诉,专属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时住所地之法院管辖。夫妻之住所地法院不能行使职权或在中华民国无住所或其住所不明者,准用第一条第一项后段及第二项之规定。那么涉外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04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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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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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涉外离婚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国内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那么涉外离婚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055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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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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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共有三项其规定要旨如下:(一)离婚之诉,专属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时住所地之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037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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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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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需要准守的原则分别有: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原则;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的原则;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定其他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44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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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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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

    内容: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有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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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0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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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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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若在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的外国法院管辖或提出管辖异议时,法院原则上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那么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048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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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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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内容: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管辖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8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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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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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由什么法院管辖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涉外离婚由什么法院管辖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该条共有三项其规定要旨如下:离婚之诉,专属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时住所地之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由什么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017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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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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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管辖级别是怎样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涉外离婚管辖级别是怎样

    内容:5、在中国境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原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则上,涉外离婚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管辖级别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041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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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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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内容: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国外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834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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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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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有几种原则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有几种原则

    内容: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分配有几种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085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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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

    内容: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那么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086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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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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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

    内容: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092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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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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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合同原则及囊括因素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涉外合同原则及囊括因素

    内容:本文为你解答了涉外合同包括的涉外因素,以及常见涉外合同,订立涉外合同的原则。订立涉外合同的原则:1.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 合同履行有哪些要素规则合同履行的要素规则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那么涉外合同原则及囊括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138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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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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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夫或妻为中华民国人,不能依前两项规定定管辖之法院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2056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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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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