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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李孟阳律师2022.02.11284人阅读
导读:

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管辖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外婚姻管辖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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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

    内容: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般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818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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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哪些

    内容: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12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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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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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

    内容: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需要注意上述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仅仅是适用于诉讼离婚。那么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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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管辖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管辖

    内容: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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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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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包括管辖恒定原则以及专门法院管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重大涉外案件(二)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内容: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管辖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28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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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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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内容: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涉及的是各级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范围和条件,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确保了当事人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受到公正的裁决,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二、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1.约定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的选择条款来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4.法定原则:当合同纠纷发生时,若没有明确的约定或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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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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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国际私法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跨国婚姻的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样,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那么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75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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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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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内容: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10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129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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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需要准守的原则分别有: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原则;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的原则;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定其他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涉外婚姻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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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涉外婚姻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110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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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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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如何确定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法院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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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如何确定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法院

    内容: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以下标准确定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法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则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那么如何确定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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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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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

    内容: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对于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那么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895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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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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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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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24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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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内容: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国外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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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34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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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涉外婚姻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内容:一涉外婚姻如何诉讼离婚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无论离婚的程序及离婚的实体条件均以法院地法律为准据法。二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1管辖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如何进行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17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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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我国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我国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021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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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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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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