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使监督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022-03-27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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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7:48:5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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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按照哪些序依次行使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继承权按照哪些序依次行使

    内容: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那么继承权按照哪些序依次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1.3141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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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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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保证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法典中保证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那么民法典中保证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890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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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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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的遗嘱权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民的遗嘱权利

    内容:公民的遗嘱权利遗嘱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在生存期间订立遗嘱以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自由权利。公民生前可以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些都是关于公民存活期间财产关系变化的内容只有遗嘱权利的行使是关于公民死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遗嘱权利的行使是公民对自己财产所作的处分行为只能由权利人自主作出由代理人代理设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此遗嘱人行使权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有效一般应以遗嘱人死亡时为准。为此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定财产继承制度最重要的是公民可以通过行使遗嘱权利处分其死后财产。那么公民的遗嘱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53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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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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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最长是五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毋磊颖律师
    2023.12.188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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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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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抵押权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

    内容:也就是说,当债务到期,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抵押物将优先以拍卖方式清偿,在某些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以保护其债权不受风险损害,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以上规定不是很全面,建议公民在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时,应特别约定,在下列情形发生时,抵押权人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1、抵押房屋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等影响的;2、债务人或抵押人已不能偿还一般债务或其他欠债;3、债务人或抵押人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遭受或可能遭受没收、征用或强制性收购等。那么抵押权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18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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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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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个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以当地为准。
  • 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内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起诉已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救济,其内含请求之意思并未因撤诉而撤销,故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诉讼中被告必须是明确的,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一、 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有哪些内容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立案的标准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等。

    姚平律师
    2024.01.3195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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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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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建议带上材料与律师约谈
  •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内容: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几个利害关系人对是否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意见不致的其申请权的行使按照上述排列的顺序。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那么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74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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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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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中国公民身份证到期、公民姓名变更、地址到期时,应当更换居民身份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伪造、变更的居民身份证和欺诈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收集。
  •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的保护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的保护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指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荣静月律师
    2021.11.2631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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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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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

    内容: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继承权,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我国《继承法》第6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行为能力指公民可以独立行使继承权的能力或资格,(2)继承能力继承能力指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权利能力,亦即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资格,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行使继承权,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则相关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林艳英律师
    2021.11.26473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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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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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内容: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行使不安抗辩权条件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上述规定,债务人为公民时,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要有下落不明、移居境外或者住所变更等事实发生;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了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那么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103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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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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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对公民间的借贷如何处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60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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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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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部承包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内部承包人如何主张权利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内部承包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内部承包人如何主张权利

    内容:内部承包人在行使代位权之前,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其他合作方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因此,在行使代位权之前,内部承包人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规定,其次,内部承包人行使代位权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此外,内部承包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的程序和流程,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内部承包人需要尽量避免给项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要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那么,内部承包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呢。

    李楠楠律师
    2023.12.2787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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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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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保证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内容:”根据上述规定,债务人为公民时,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要有下落不明、移居境外或者住所变更等事实发生;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了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不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则不得排除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那么保证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185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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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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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内容: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吴梦云律师
    2024.04.1875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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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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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警察作为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些什么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警察作为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些什么规定

    内容:法律分析:公民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是现代社会人们认可的一种财产增值方式和途径,公务员将自己的合法资金出借给他人并收取合理利息,目前法律还没有禁止性规定,3、法律分析:正常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规违纪,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公务员参与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

    杨一凡律师
    2024.01.1570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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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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