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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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反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内容:反担保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那么反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98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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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内容:为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抵押权人特设下述权利:1、停止侵害请求权当抵押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但是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可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也有国家规定先次序抵押权人可为全体后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抛弃其次序,成为次序最后的抵押权人。享有优无受清偿权是设定抵押权的目的,是抵押权人的最重要的权利。那么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59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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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贷人逾期不还款银行享有什么权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借贷人逾期不还款银行享有什么权利
内容: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情节严重,不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影响到以后的不动产贷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就会面临一系列的“限制高消费”行为。那么民法典借贷人逾期不还款银行享有什么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724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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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贷款担保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在贷款担保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内容: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那么担保人在贷款担保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2.0948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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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都有哪些权利来保证担保债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证人都有哪些权利来保证担保债权
内容: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它也能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也有利于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以及法院的负担,否则,如都由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之后再由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追偿,这无疑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其他成本,影响了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如形成诉讼,也是两个诉讼,增加了法院的负担。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享有这项权利。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权利,保证人仍可以行使。那么保证人都有哪些权利来保证担保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49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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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
内容:什么是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权利担保指的是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而出卖人将其合法占有或者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作为出卖的标的物,或者出卖自己只有部分权利的标的物,如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都是对此项义务的违反。那么什么是出卖人权利担保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831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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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
内容: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反担保人当然依法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98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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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房产会给男方,但是你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房屋的收益部分及还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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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关于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介绍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法关于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介绍
内容:按份共有人转让或分出其份额,一般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享有该项权利。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具有所有权的效力,在按份共有人死亡时,其份额可以作为遗产为继承人所继承。所谓优先购买权,是指按份共有人之一在出售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如出卖方不为出卖的通知,暗中将其份额出卖给其他人,便构成对其他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侵犯,其他按份共有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将买受人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给自己。那么担保法关于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10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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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出卖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的出卖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有哪些
内容:第六百一十三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张对方违约责任时,可以按照以下措施维权:1、直接找违约方请求违约责任,即赔偿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损失。那么民法典的出卖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821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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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有权利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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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内容:担保债权人的义务体现为债权人行使担保权时应遵循诚信原则。债权人对此义务的违反并未给他人造成损害,权利人也不得请求履行,其结果也仅仅是其担保利益的丧失。担保债权人的义务为合同义务。它存在于债权人与担保人的担保关系中。在一般保证合同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担保人不享有这项权利。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担保人仍有权抗辩。撤销权与抵销权是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与抗辩权相类似的防御性权利,担保人也有权行使。如保证债务已消灭的抗辩、保证债务未生效的抗辩或是未届清偿期的抗辩,等等。那么担保人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10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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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内容:常见的担保类型及其法律后果1、保证担保:保证人以其信誉或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中,债权人是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债务人是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义务人,而担保人则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人,在担保物权设立时,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担保物来优先受偿,其次,被担保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保障对象,即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权来获得保障。
黄东洁律师2023.10.3055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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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担保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物权担保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内容:质权可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作为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但权利质权的标的物仅限于以下权利: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留置权是指在债券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享有的依法留置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以该动产折价或者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物权担保债权人有什么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36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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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呢
内容:债权人起诉前或诉讼中,有权申请法院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这种行为叫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债权人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期债权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如果对到期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仅提出与申请人之间无债务关系或者仅对执行程序等非实质性方面持有意见,则不影响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虽已到期,但尚未结算的,可在结算后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予以执行。那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20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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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于职工债权,担保债权是债权吗
许瑞林律师
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于职工债权,担保债权是债权吗
内容:破产清算顺序在债权人前面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其他债权,3、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 在保企业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性,所以清偿完清算费用、共同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分配担保债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许瑞林律师2023.12.1353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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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内容: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先诉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法律分析: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于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保证债务的权利。
杨一凡律师2023.11.2265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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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10评论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655评论 -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1评论 -
一楼业主要交电梯费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电梯就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全体业主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即使住在一楼,也不能以“不坐电梯”“基本不使用”为由拒付电梯费。 在实践中,电梯费的分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其分摊费用;一种是业主集体对电梯费分摊、计收进行约定,按约定收取。
郭铭芝 502评论 -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时需要返还已继承的遗产吗? 《民法典》第1157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当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享有配偶继承权,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继承其应得的那份遗产,并在遗产分割完毕后享有对这份遗产的所有权。生存配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部分遗产。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当然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带产再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民法院可以应申请人的请求强制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实践中,如果生存配偶没有携带其未成年子女再婚的,则应将所继承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留下作为抚养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如果死亡一方生前负有债务,生存配偶则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处理其带产再婚的问题。
姚平 527评论 -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姚平 1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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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大律云律师团 47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