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后的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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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使代位权会有什么后果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那么行使代位权会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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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后果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那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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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一法定的代位权利,既不是代理权,也不同于程序法中的代位权。代位权是法律所赋予债权人的诉讼权利,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它不同于以他人名义行使诉权、法律后果即实体权利旭由他人的代理权,也不同于程序法所赋予的代位权,程序法上的代位权,没有在实体法上所获得的法律所确定的权利,则其在程序法上也不会取得其代位权。那么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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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代位权构成要件中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判断标准进行分析之前,应首先回顾一下代位权制度设计的立法本意。代位权制度的创设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债权人要突破债的相对性的局限介入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关系中必须以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为前提条件,即债务人怠干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向次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则应由债务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无客观因素制约,能够实现而未实现,则应认定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那么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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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不是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而是将行使权利的后果归于债务人,这样,就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了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障。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法律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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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不是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而是将行使权利的后果归于债务人,这样,就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了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障。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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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的行使后果解读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那么代位权的行使后果解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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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判决的八条裁判规则是怎样的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债务是否清偿负举证责任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到期债务是否清偿及以何种方式清偿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间债务数额是否确定,不影响代位权行使。那么代位权判决的八条裁判规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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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诉讼时效中断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代位权诉讼时效中断情况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那么论代位权诉讼时效的中断后果以及中断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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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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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诉讼法律后果代位权诉讼法律后果有以下三方面: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代位权行使后的民事效力,直接归于债务人。在债权人着手行使代位权而且通知债务人时,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再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失去效力的行为。同时,债权人代位受领后,债务人仍有权向债权人请求交付所受领的财产。那么代位权诉讼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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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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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不是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而是将行使权利的后果归于债务人,这样,就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了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障。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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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之诉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代位权纠纷的审判原则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债务是否清偿负举证责任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到期债务是否清偿及以何种方式清偿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债务转移后,债权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第三人主张债权。那么代位权之诉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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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听说过债权转让与债权代位,但是很多人都对这两者一知半解。那么,到底什么是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呢?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虽然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都是有差不多的效果的,但是方式确实不同的,因为债权的代位权是在一定情况下才可以的,而债权转让就是将当初的合同一起转让给他人,他们之间的区别就是在于成立的要件和解决问题时方式的不同以及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那么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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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获得了近260万的债权,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
⚖从大兴法院的民事调解到丰台法院的《工程合作协议书》具有高度盖然性一审判决胜诉,从北京天用律所专案组综合研判“债权人代位权”向集团主张债权到北京二中院维持原判,再到执行阶段足额保全扣划260万工程款 👊历经近两年时间,北京天用律所专案组全体成员始终不懈的努力,就是真心希望案件有个圆满结果[庆祝]北京天用律所拥有专业的交通理赔团队、顶尖的债权债务综合团队、一流的婚姻团队、荣获千万物业认可的专业物业团队,愿为您和家人提供永远的法律咨询,天用将是您终身的法律挚友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