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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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婚的,就需要符合结婚的条件,而结婚的条件包括达到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等,那么没到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会如何处理的?下面由大律网在线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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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的最底年龄。《婚姻法》没有规定双方年龄相差的极限,也没有规定结婚差距有多大,也不论他们的年龄有多高,婚姻登记机关均应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那么两边年龄相差太大能不能登记结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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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多数国家的合法结婚年龄大多在18岁或16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合法结婚年龄不应低于15岁。但因宗教、民族、种族、地区、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普遍低。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法定结婚年龄最大的国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那么新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年龄需要多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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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婚姻登记。不予以婚姻登记的情况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那么新人必读:婚姻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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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文中人名为化名)法院判决法院认定婚姻有效判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谢芳未到法定婚龄以假身份证和户口簿进行结婚登记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但双方婚姻关系维系了21年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持假证登记的婚姻能离婚案情简介谢英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了结婚办假证谎报年龄1992年1月在汕尾市打工的谢芳邂逅了年长自己8岁的男子汪强,法院判决法院认定婚姻有效判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谢芳未到法定婚龄以假身份证和户口簿进行结婚登记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但双方婚姻关系维系了21年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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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3年8月1日原告赵某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潘某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虽未达婚龄领取了结婚证但其提出离婚时已达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情形已消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定原被告的婚姻不属无效婚姻应按离婚案件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裁判。以本案为例原告虽然在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但在起诉时其已年满二十周岁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形已消失从而使无效婚姻成为有效。那么没有达法定婚龄登记年龄结婚诉讼离婚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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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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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那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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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已怀有身孕的妻子得到了《婚姻法》的保护,男方离婚的要求被法院驳回。为顺利登记,两人办了两张假身份证,改大了年龄。由于与阿维的关系逐渐恶化,阿明决定与她分手。他提出,当初结婚登记时,双方使用的都是假身份证、假名,所以他与阿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法院判用别名登记也受法律保护禅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阿明和阿维于1995年12月24日分别以双方的别名在老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已合法结婚。据此,法院认定两人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不是同居关系。由于阿维处于怀孕期间,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持假身份证登记 婚姻关系照样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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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不予婚姻登记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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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那么哪种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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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复婚属于结婚的一种。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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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2最新结婚登记年龄如果你准备2012年结婚,那么你知道2012年最新的结婚登记年龄是多少岁?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也有的同志建议降低法定婚龄。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那么2012最新结婚登记年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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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着社会交往日趋频繁,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人员数量日渐增多,《证明》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依法行政要求更加具体、明确。日前,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的意见》通知。《意见》指出,申请出具《证明》的申请人,应当是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仅证明申请人出证时的婚姻状况,不设定有效期。申请出具《证明》,应当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并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申请人无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那么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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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那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结婚登记的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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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姐妹们注意了,有一个坑千万不能踩,如果一个男的告诉你他已经买房了,而且呢,在朝阳买的房子,按说呢,这应该是优质男吧,特别适合结婚。不过注意了,如果这个男的再告诉你,他的房子是贷款买的,自己啊已经付了首付,结婚后呢,两个人一起奋斗,一起还款,这个时候呢,就需要警惕了。首先这种婚前买的房子,男方已经付了首付,房子呢也登记在了男方的名下,其实呀,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婚后你也还月供,月供呢也还完了,这个房子呢,和你呢也没什么关系,这是人家男方的个人财产,万一你们俩离婚了,你只能要求把你的月供和房子涨价的增值部分分一下,但绝对是分不了这个房子的。第2点呢,如果你们俩结婚了,你老公婚前。
两位买房子,钱花完了,说不定还欠了一屁股债,他的钱呢,每个月只够还月供,家里的日常开支用的都是你的钱,而且呀,这个时候你的老公还不愿意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这就相当于你用自己的钱一边养家,一边呢帮她还房贷,这就是你为一场失败的婚姻买单。最后还有一种男人更有心机,房子的首付是自己掏的,后面每个月的月供是他父母来还,不过你可别以为人家是在啃老,实际上呀,人家在算计你呢,父母掏月供,自己每个月呢又给父母打赡养费,这中间就没你什么事儿了,后面的离婚了,对于这个房子,你一点儿权利都没有,是不是妥妥的坑妻啊?不过呢,这个难题呢,也不是没有办法,其实也很简单,两个办法,1呢,让男方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最好。
是按份共有二呢,找个律师给自己设计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如果觉得你老公有上面的行为,提前做好预防,用婚内财产协议来保护自己。当然我们作为律师也不希望大家带着算计去过日子,遇到这样的情况,保护自己还是有必要的。如果你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可以私信我们,我们来一起帮你。
最高院这次要出手了,帮你们家的小朋友要回直播打赏,这两天最高院发布了一个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条呢,是对于我们当下社会热点的回应,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呢,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打赏的前呢,一律应该是退还的,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们的打赏行为与其年龄自立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呢,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爸爸妈妈的同意或者追认才能够发生效力,比如呢,我们之前呢,代理过一个案子,一个小朋友呢,特别喜欢看网络直播,就是用自己父母的银行卡呢,给一个美女呢,直。
说打赏了160万,不过呢,好在这个案子呢,最终调解下来了,直播平台呢也把钱给退了,但之前处理的时候呢,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确实也费了不少的功夫,好在呢,这次呢,最高院把这条规定呢明确下来,后面呢,你的孩子再有打赏主播的,别着急,这个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另外呢,给大家一个建议,互联网时代呀,小朋友可以接触网络,但多少呢得有点儿限制,父母呢需要管着点儿,更重要的是网络公司呢,要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别让网络给小朋友们带来不好的影响。
离婚证千万不要撕毁,殊不知还有很多的用处,很多人在离婚后一气之下都会将离婚证撕了,却不知道自己留下有多少的隐患。所以离婚后呢,切记要保存好离婚证,因为以下的用途非他不可非常重要,第一,离婚后如果要两个人后悔了要复婚,在民政局办理复婚的时候呢,必须要出示离婚证。第二,离婚后又遇到了爱情,想再次办理结婚登记,那么这个时候也必须要出具离婚证。第三,离婚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过户登记等问题的时候呢,都要出示离婚证。第四,离婚后一方需要转移户口或变更婚姻登记状况的时候,必须出示离婚证。你记住了吗?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