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特定财物怎么认定

2022-03-25 14: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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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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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7:40:2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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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到本案,张某构成抢劫罪无疑,关键在于张某是否属于“入户抢劫”以及由此决定的量刑幅度。我们认为,《刑法》之所以规定“入户抢劫”更重刑罚,旨在突出“户”对于人们的私密性以及安全保障意义,因此,《刑法》规定的“入户抢劫”应当是指行为未经许可强行入户、破门(窗)入户、偷潜入户等情形,不包括合法入户后临时抢劫情形。本案中,张某进入林女家中之时并无犯罪故意,亦属合法进入,只是临时起意实施犯罪,故对其只能以抢劫罪的一般情节定罪量刑,而不能以其“入户抢劫”论处,致使其法定刑升格。
  • 抢劫罪共犯怎么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抢劫罪共犯怎么认定

    内容: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劫罪共犯怎么判断在行为人实施抢劫的时候其他参与到抢劫过程中为行为人的抢劫起了原因力、帮助力和作用力的,抢劫罪共犯怎么判断在行为人实施抢劫的时候其他参与到抢劫过程中为行为人的抢劫起了原因力、帮助力和作用力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抢劫罪共犯怎么认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抢劫罪共犯怎么认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张芸律师
    2022.01.171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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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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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犯多次抢劫的,应从以下要件来认定: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2、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4、客观上行为人多次抢劫被害人的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入室盗窃与入室抢劫如何转换以及量刑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入室盗窃与入室抢劫如何转换以及量刑

    内容:入室盗窃的行为人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手段即可以转化为入室抢劫,在该情形下,应当对行为人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李广荣律师
    2022.04.0958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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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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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没有证据死不承认,抢劫没有证据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抢劫没有证据死不承认,抢劫没有证据怎么办

    内容:对方打人不承认没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没有证据死不承认法律分析:被打人殴打的,被打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没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拘留,是否人采取拘留措施,由公安机关决定,没证据死不承认有用吗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证据,对任何人都不能认定为有罪,2、法律主观:打架没有证据和监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认一般是不行的,法律主观:打架没有证据和监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认一般是不行的,如果被指控抢劫,但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罪行,那么在法律程序中,被指控者有权保持沉默,不需要承认任何罪行。

    冯清琴律师
    2023.10.128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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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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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妇女的侮辱罪最高判多少年?如何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对妇女的侮辱罪最高判多少年?如何认定

    内容:侮辱罪怎么进行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侮辱罪能判多长时间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黄东洁律师
    2022.03.0322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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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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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诬陷诽谤定什么罪,如何认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诬陷诽谤定什么罪,如何认定

    内容:诽谤罪该如何认定关于诽谤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一)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三)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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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340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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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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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内容: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6月18日,因为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柴某在租住的房子内被歹徒杀害。家属认为,柴某在居家办公时遭遇意外,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法院认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庆资源局正在施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故柴某居家办公期间应当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特定工作环境之中,若柴某由于处于居家办公的工作环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伤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8月13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认定,认定柴某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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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99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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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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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犯多次抢劫认定为抢劫罪,且属于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形。应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此做了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一方所有。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102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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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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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有哪些一、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特定法律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74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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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答:应否提供担任以及数额由法院视具体案情处理。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48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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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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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和认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和认定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侵权损害,在结婚之后离婚时,不能对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而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只有特定的四种形式,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则有限制条件,即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由于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实质上是离因损害赔偿,即认为离婚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那么-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和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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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1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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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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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合同认定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技术合同认定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内容:技术咨询合同①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②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③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那么技术合同认定的一般规定和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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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8496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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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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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抢劫中个别行为人中途退出如何认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共同抢劫中个别行为人中途退出如何认定

    内容:二、分歧意见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对李某、王某、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并无异议但对张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如何认定存在以下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犯罪形态属于抢劫犯罪的预备阶段,从本案的事实来看张某在知道李某让他一起抢劫被害人刘某家的情况后仍携带尼龙绳、尖刀等作案工具窜至刘某家附近进行蹲点守候伺机作案这说明张某在主观上有抢劫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也已经实施了抢劫犯罪的预备行为,理由是张某两次来郑州均在尚未着手实施抢劫的情况下主动放弃抢劫行为而偷跑回家中而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张某完全有条件进一步实施乃至完成犯罪但他却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应当以中止犯论处。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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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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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审查认定书应遵循什么特定程序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审查认定书应遵循什么特定程序

    内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审查认定书应遵循什么特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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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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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化型抢劫共同犯罪的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转化型抢劫共同犯罪的认定

    内容:那么对甲的行为是否也以抢劫罪定罪呢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故意的转化型抢劫罪呢笔者认为在本案中甲、乙有着共同盗窃的共同故意但无抢劫的故意乙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暴力行为甲并不知情也没有提供任何的支持和帮助,在转化型抢劫罪中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的共同故意比较容易认定而对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行为及后面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不易认定。

    陈宗琼律师
    2022.01.1790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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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抢劫罪中胁迫认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抢劫罪中胁迫认定

    内容:(二)胁迫行为实施要具有当场性胁迫行为的当场性指的是这种威胁必须在当场发出,如果被害人不将财物交出,威胁就将转化为暴力,同时,这种胁迫是直接向被害人发出的,如果行为人只是通过其他人向被害人递纸条、口信等方式进行威胁,就不属于抢劫罪的胁迫行为,第二种,以胁迫行为的对象为标准,胁迫行为可分为直接侵害被害人的&ldquo,胁迫行为&rdquo,胁迫行为&rdquo,所谓胁迫行为就是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当场交付财物或被劫取财物的行为。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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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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