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铺租赁纠纷起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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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2022-07-14 324 人收看
C、D、A、B均为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该收条体现的收款人是C自然人个人,只能证实案外人C收到了案外人D的房租,无法证实A收到过B的房租,该证据与A、B均无关,也没有体现到本案中的《房屋租赁合同》,与本案事实无任何关联性,D是一个人独资经营企业,B是一自然人,该收据只能证实A收到过案外人D的款项,无法证实收到过B的,且该收据没有体现到本案中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收据与本案事实无关,D是一个人独资经营企业,B是一自然人,该收据只能证实A收到过案外人D的款项,无法证实收到过B的,且该收据没有体现到本案中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收据与本案事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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