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书 #

被浏览:251

许瑞林律师 2022-07-27 251 人收看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我国对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市政工程在施工时,我国要求多这类建筑实施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以保障我国的工程安全和相关人员安全,切实的落实我国对工程质量的保护原则和工程的保险原则,进行相应的保障制度,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等等,那么,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谁来承担,法律有哪些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许瑞林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