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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2022-08-01 434 人收看
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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