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玻尿酸不吸收有危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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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05 141 人收看
构成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而构成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体必然是不同的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对象,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质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犯罪,牵连犯的数行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牵连犯与吸收犯都具有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而且它们之间都具有一定的联系并且都是发生在一个犯罪过程中都是出于犯一罪的目的,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具体说来牵连关系是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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