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府工程施工合同是行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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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费是多少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费是多少
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删除了《招投标办法》第47条第1款中“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正式取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这一程序。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产生的影响将因实际履行合同签订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此次改革中,仅仅取消了施工合同的备案,并未取消招标文件的备案。那么关于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费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834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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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依据为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广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依据为何?
内容: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那么广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依据为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59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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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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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为什么要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现阶段为什么要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内容:由于当前建筑市场尚未发育完善,市场主体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的企业自律行为不强,承发包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签订中往往出现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条款约定,造成工程索赔不断增加,为以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欺诈等不良现象发生,切实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按国际惯例签订施工合同,保证合同的严格履行,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政监管力度,由合同管理机构对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那么现阶段为什么要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719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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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开始?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开始?
内容: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如果要备案一般是需要在7天之内进行办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那么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开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8100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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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百条第款及第百条第款、第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那么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39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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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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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回建设工程款?涉政府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前收回工程款480万!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要回建设工程款?涉政府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前收回工程款480万!
内容:法律依据:双方建设工程《合同书》专用条款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支付至全部工程款(招标人将有关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完成,报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后的审定值)的7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法律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3条第2款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
邢颖律师
2023.04.0312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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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定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定有哪些?
内容: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定已正式的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那么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838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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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修改可以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备案修改可以吗?
内容:施工合同备案是可以修改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时要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合同签订后要进行备案,备案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此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事项,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而建设施工合同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修改。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那么施工合同备案修改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830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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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方式是怎么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备案方式是怎么样的?
内容: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需要在7日内完成合同备案,合同备案通过网上申请以及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备案,对于当事人提交资料审核合格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那么施工合同备案方式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818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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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依据有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通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依据有什么
内容:之前的规定是施工企业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合同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制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备案依据有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那么通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依据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885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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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政府合同须经合法性审查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订政府合同须经合法性审查吗
内容:所谓政府合同,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署的合同、协议、承诺书以及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备忘录等法律文件。根据要求,主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有违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等。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几种情况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企业签订合同中经常会发生的情况。那么签订政府合同须经合法性审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027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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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政责任
陈宗琼律师
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政责任
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那么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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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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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内容:建筑施工合同必须备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那么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必须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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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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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还用备案登记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还用备案登记吗?
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已经对于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删除和取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那么施工合同还用备案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3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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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劳务合同用备案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关于施工劳务合同用备案吗
内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不仅减少了交易成本,也提高了社会效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删除了《招投标办法》第47条第1款中“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正式取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这一程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关于施工劳务合同用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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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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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3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圆满收官! 感谢张嘉娱律师与李刚老师的倾囊相授! 现场深度解析: 6月新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支付期限强制限定,禁设第三方支付条件! ✅ 争议部分“应支即付”,大型企业拖欠将被严管! ✅ 政府部门清欠加码,违法责任一追到底! 张律师现场支招:如何借政策东风,高效追回工程款,客户直呼“太及时”! 💡 合同漏洞补救术、超两年欠款破局法、调解or诉讼最优解…20位建筑精英齐聚国贸,破解行业痛点,干货多到记不完! 🌟 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无论工程款难题还是法律咨询,我们随时在您身边~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464评论 -
🎉 第153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圆满收官! 感谢张嘉娱律师与李刚老师的倾囊相授! 现场深度解析: 6月新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支付期限强制限定,禁设第三方支付条件! ✅ 争议部分“应支即付”,大型企业拖欠将被严管! ✅ 政府部门清欠加码,违法责任一追到底! 张律师现场支招:如何借政策东风,高效追回工程款,客户直呼“太及时”! 💡 合同漏洞补救术、超两年欠款破局法、调解or诉讼最优解…20位建筑精英齐聚国贸,破解行业痛点,干货多到记不完! 🌟 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无论工程款难题还是法律咨询,我们随时在您身边~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519评论 -
🎉【胜诉捷报:百万工程款追回+连带责任确认!】🎉 历经多轮交锋,团队代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终获胜诉! 👉 工程款判决额从760万更正至860万,法院全额支持我方诉求; 👉 发包方连带责任获确认,双重保障助力权益落地; 👉 精准锁定转包合同效力瑕疵,运用司法解释突破僵局,终为实际施工人打通维权通路! 专业是底气,细节定成败—— 从证据链闭环到税额精准核算,每一步都是策略与经验的凝结⚖?! 正义或许迟到,但绝不缺席! 致敬信任,以专业守护每一份权益💪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104评论 -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3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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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签单、周二录入、周三对接、周四立案! 邱成文律师与团队“火箭同速”,火速完成案件立案申请,全程无缝协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每一步都稳扎稳打,专业与效率并存!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1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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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23评论 -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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