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伤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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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2022-07-05 445 人收看
⑥但另一方面的情况也客观存在:曾某未按医嘱自数胎动,存在长时间子宫收缩力弱,产程进展缓慢,致第二产程过长,胎儿窘迫症状出现较迟且持续时间较长,影响医方对胎儿窘迫的及时诊断,与胎儿缺氧时间较长相关,对照相关医疗规范及医学文献分析认为,X县中医院对曾某及其孩子的医疗行为存在未及时诊断出胎儿窘迫和助娩迟缓等过失,安徽X司法鉴定所(原安徽X司法鉴定所)收到X人民法院送达的出庭通知书,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石修业、王圣立,于指定时间到该法院就出具的皖同[2016]临鉴字F1905号鉴定意见出庭作证,鉴定人立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可以准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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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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