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定遗嘱继承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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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律师 2022-07-11 194 人收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立遗嘱必须注意几个问题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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