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有必要反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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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2022-07-11 424 人收看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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