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酒驾记12分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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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
内容:河北邯郸持刀伤人,辅警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辅警是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袭击而受伤的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的情形所以属于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冯清琴律师
2022.03.0378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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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收缴、追缴属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所得,执法机关肯定是要依法收缴的,此外,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还有警告、罚款、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话,会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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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邀请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邀请
内容: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邀请商场所散发的宣传单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该商场欲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其行为有别于只为了吸引顾客前来询价、商谈买卖的内容笼统、宽泛的广告,故本案商场向王某发放的宣传单在性质上应属要约。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冯清琴律师
2022.03.2429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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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关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关系
内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民法典中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924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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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内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那么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22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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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申诫罚。 警告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 法规 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诫的一种行政处罚。 从性质上分,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 申诫罚是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提出的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其继续违法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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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内容: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属于追偿范围。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刘晓红律师
2022.03.3045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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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挪用资金罪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内容:一、挪用资金罪的基本概念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否属于职务犯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经手人员,将单位的资金用于非法的个人使用或者无偿借给他人,并且数额较大或者发生其他严重情况的行为,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犯罪的关系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集体利益,依照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段建国律师
2023.10.1058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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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失踪不管孩子是否属于遗弃罪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婆失踪不管孩子是否属于遗弃罪
内容:老婆失踪不管孩子是否属于遗弃罪不算,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那么老婆失踪不管孩子是否属于遗弃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7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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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个人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4.29544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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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拟制血亲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内容:我国无效的婚姻有好多种类型。对于打算结婚的人来说,很多道德方面的东西实在是没有必要过分的挑战的。拟制血亲是否属于无效婚姻?说到底,不出现多少意外的情况下,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只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才是合法的。我国哪些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自己完全可以多了解一下,对于有些特殊的情况,看一下是否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如果实在不能够有效的解决的话,太多的事情不一定完全按照自我的想法操作。学会控制住自身的行为,本身就需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做什么样的事情一定要考虑到最终的结果。希望打算结婚的人都能够了解哪些婚姻无效,至少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郭铭芝律师
2022.03.3023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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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抚恤金是遗产吗?_抚恤金是否是属于个人遗产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抚恤金是遗产吗?_抚恤金是否是属于个人遗产
内容:因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应属于近亲属共同财产,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一种财产权。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抚恤金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是抚恤金没有用完的可以继承,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
李孟阳律师
2022.05.08486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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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的婚姻法和财产制度,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虽然在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父母出资后指定房产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将其排除在外,2、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于房产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确定房产归属。
李孟阳律师
2023.10.20103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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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是否属于工伤_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工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违规操作是否属于工伤_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工伤
内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员工有过错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2009年12月11日杨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引发争议。本案中杨先生是在工作中受伤没有故意犯罪、醉酒等情形因此属于工伤。至于其受伤是否因违规操作所致不会改变其工伤认定。
翁玉素律师
2022.05.08256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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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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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内容:社会抚养费是专门针对那些违反了民法典群体所给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也是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平均收入来进行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而是属于行政强制征收,这都是有区别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强制性要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那么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109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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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厌世刺死司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学生厌世刺死司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内容:学生厌世刺死司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从日前检察机关对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罪名看该学生刺死司机的行为并不属于激情杀人而是属于故意杀人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
孔孟廷律师
2022.03.0324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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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
2023.04.276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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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优势决定生意方向:找到你的“财富基因”,创业成功率翻倍! 你是否发现,有些人做生意顺风顺水,而有些人却举步维艰?关键往往不在于努力程度,而在于是否选对了与天赋匹配的赛道。 想知道你的天赋优势在哪里,如何发挥天赋优势让生命进入属于自己的轨道,实现生命的价值。请留下你的姓名和电话。
北京大律学苑 447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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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610评论 -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许瑞林 949评论 -
婚姻生活都离不开油盐酱醋茶,可是有些人越过越红火🔥,有些人却慢慢的走散了😭,甚至闹到法庭,其实最后的结局也不是一天形成的,就是所谓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提前找到症结所在,说不准还有挽回的可能,当下的您看是否有以下图中的情形呢?或者更严重呢?不管属于哪一种,我们都可以帮到您🤝。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49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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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必看】离婚时如何守护财产?这7步一定要提前规划!🌟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但清醒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空!无论你是否在考虑离婚,这篇财产规划干货都值得收藏👇 📌【关键7步】 1?? 冷静梳理财产清单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珠宝/虚拟资产…别漏掉任何细节! ✅小贴士:提前查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警惕对方转移财产 2?? 明确个人财产VS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赠与≠共同财产 🔹婚后收入/投资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3?? 证据链要扎实! 📁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 📸拍照:贵重物品存放情况 🚨警惕:对方突然大额借款/低价卖房 4?? 协商>诉讼(但要有底线) 💬协议离婚:快速省心,需明确分割细则 ⚖?诉讼离婚:适合争议大、隐匿财产情况,可申请财产保全 5?? 别忽略这些隐形问题! 💸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警惕虚假债务 🏦税务:房产过户税费、股权分割税费提前计算 👶抚养费:建议约定逐年递增比例 6?? 隐私保护指南 🔒更换所有账户密码 📱清理亲密付/共享账号 🚫避免在社交平台披露细节 7?? 重启人生财务计划 💳开设独立账户 📊重新配置保险受益人 💪用法律争取应得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及时止损的勇气 找专业律师比咨询闺蜜更靠谱! 财产可以分割,但你的价值永远100%属于自己 ✨愿每个女孩都既有敢爱的勇气,也有保护自己的铠甲✨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48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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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129评论 -
二审成功改判!帮助当事人减少损失14万余元。[庆祝][庆祝][庆祝] 电动二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有严格的评判标准,咨询专业人士来处理,才能获得公平正义的结果[握手][握手][握手]
许瑞林 11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