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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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2022-07-12 829 人收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另外,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高唐县律师解答: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且通常情况下双方对此负有连带责任,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由上可知,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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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内容:《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在不同情形下的认定规则

    张旭律师
    2023.06.152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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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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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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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一定,主要看债务的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认定规则经历了“婚姻法时代”到“民法典时代”的演变。

    吴梦云律师
    2023.04.201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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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 民法典中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法典中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内容: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民法典中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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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内容: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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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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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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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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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289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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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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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本案中张某既提供不了证据证明自己与李某有婚内财产约定且胡某知道有此约定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二人对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归属有约定且胡某知道有此约定那么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张某既提供不了证据证明自己与李某有婚内财产约定且胡某知道有此约定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二人对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归属有约定且胡某知道有此约定那么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陈明月律师
    2022.01.136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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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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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分为两种情况一分居期间对各自财产的处理由各方独立行使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处于分离状态双方互无经济往来一方举债应为个人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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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5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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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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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

    张芸律师
    2021.11.1028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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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法典中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056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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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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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113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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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经法庭调查核实,借条虽由张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00000元系由刘某直接转至张某妻子王某账户,张某在庭审中自述借款是用于家庭经营生意需要,且刘某与王某之间有多次银行转账往来,应认定该笔借款系基于张某和王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故郯城县人民法院将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张某、王某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0000元。

    李维律师
    2023.07.2174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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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有哪些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有哪些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见,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核心标准并非时间因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有无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因素。因此,如果一方所负债务非因夫妻共同生活原因,则不论有无婚内财产约定,均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综上,张先生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虽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有哪些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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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1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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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霍骏借款发生在其与王珏同居期间,在此期间所举债务应当首先认定为霍骏与王珏共同生活支出,应当由霍骏与王珏共同承担,霍骏虽认同借款事实,但因霍骏与柳媛虽有夫妻之名,确实互不尽夫妻义务,现王珏主张该债务由霍骏用于柳媛共同生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王珏未能提供该款用于与柳媛的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霍骏的个人债务。那么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74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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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内容:婚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的相互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的,夫妻之间应当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目的,而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那么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王学瑞律师
    2023.08.0358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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