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债务制度研究案例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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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前的债务还要承担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协议离婚前的债务还要承担吗
内容:案例介绍6月23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韦芳以其原丈夫陆华名义在的存款2832元进行扣划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陆民黄娥与韦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田阳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1月14日开庭审理韦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偿陆民黄娥夫妇经济损失共6712元。2004年9月20日田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韦芳以其丈夫陆华名义在田阳县社田州分社的存款2533元进行冻结同年10月15日依法将该款扣划。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韦芳提供其于2004年9月6日已到婚姻登记机关与丈夫陆华自愿达成协议离婚独生子随陆华生活由陆华自行抚养房屋等到财产归陆华所有债务由韦芳负担的协议书。那么夫妻协议离婚前的债务还要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110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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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内容:为防范合同欺诈,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各个国家和地区民法规定了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一所谓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制度的起源时间,学者间意见不一。但大部分学者认为,代位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法国民法。代位权制度的设立,旨在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完备。规定代位权制度,可以使债权人斟酌具体情形,在行使代位权和请求强制执行之间选择为之。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46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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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哪几种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哪几种
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1.一般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当事人双方可以依法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转改采用其他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自愿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后,应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清算。分别财产制的终止包括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商变更夫妻财产制度。由于在分别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是分开的,一般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清算。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100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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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可以约定独享债务仍由夫妻共担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财产可以约定独享债务仍由夫妻共担吗
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在本期案例中,有的属于当事人对法律误解,有的属于当事人恶意逃债,但无论何种情形,善意第三人的债权都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么财产可以约定独享债务仍由夫妻共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159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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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无法判夫妻一方单独偿还债务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离婚协议无法判夫妻一方单独偿还债务是怎样的
内容:一离婚协议一方单独偿还债务法院判决无效案例2004年底至2005年6月间原告钱生应被告姚军李荣的邀请到其上海回头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二被告以公司发货量大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原告钱生借款为其垫付运费。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被告姚军负责偿还,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依法不能对抗债权人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所谓“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协议无法判夫妻一方单独偿还债务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494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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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共有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妇共有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内容:本文对现行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弊端进行简要梳理,提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而且涉及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基于此,当前对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做法虽易操作,但也存在天然缺陷,关键在于相关配套制度未能合理地兼顾到夫妻双方以及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夫妇共有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332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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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转移调查案例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财产转移调查案例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套300平方米的门面、房屋、车库及一辆别克轿车,但有40万元共同债务。女方:前夫隐瞒了“车队” 付-静对此满意,但后来她经过财产调查公司调查后发现发现,两人离婚时汤-明居然隐瞒了一支“车队”和3套房屋。付-静一气之下,将汤-明告上法庭,要求分得上述80多万元的财产的一半。男方:前妻暗藏两套房 面对诉讼,汤-明的公司宣称,为避免债权人查封扣押,公司将现代轿车、蓝鸟轿车和一辆面包车登记在汤-明名下,这3辆车实际上是公司财产。法院:所瞒财产都平分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有争议的现代轿车、蓝鸟轿车、面包车3辆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财产转移调查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87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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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内容:因此,为妥善公正地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亟待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而且涉及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基于此,当前对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做法虽易操作,但也存在天然缺陷,关键在于相关配套制度未能合理地兼顾到夫妻双方以及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76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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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内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转自:江必新、张甲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金保律师
2023.04.105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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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分配夫妻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分配夫妻债务
内容: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分配夫妻债务案例一陈某与周某原来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做生意欠下了近十万元的债务。后两人做法院主持调解下协议离婚只是在法院调解是双方并未提及十万元债务问题。案例二李某与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需欠下他人许多债务后两人感情破裂女方李某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遂认为李某某与王某的离婚协议有规避债务的情形决定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部分进行再审。再如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未规定责任形式。根据民法原理离婚时夫妻对依双方协议分别负担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分配夫妻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151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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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内容:2借债目的为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夫妻共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我国婚姻法虽未直接规定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之规定可以看做是此制度的体现。因此夫妻以一方名义在“日常家事”范畴内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一方超越“日常家事”范围举债而第三人善意且有理由相信其是在“日常家事”范围内行事或认为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合意则出于保护第三人利益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153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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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内容:生活中,夫妻之间是最亲密的关系,不过有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也会产生债权债务往来。当然,产生了夫妻债权债务纠纷之后,需要当事人尽快的进行解决,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害。现行婚姻法首次引入了约定财产制度,将个人婚前婚后财产权属的确定权交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充分体现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不难看出,2001年《婚姻法》第十九条更加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保护夫妻双方个人财产权利,视双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四)现行《婚姻法》对夫妻间财产制度修订内容所隐含的必然要求。那么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30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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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对策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对策是什么
内容:律师结合我国目前现状就离婚案件如何防止债务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探讨意见查明离婚目的实行债务担保制度发布申报债权公告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法院判决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责任对离婚后才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因此钻了空子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楠楠律师
2022.01.14107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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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由此可见,未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该会以夫妻共签为原则,而以未签为例外。那么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713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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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夫妻财产制度有何差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中外夫妻财产制度有何差别
内容: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中国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适用于夫妻没有约定财产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根椐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姻的合法缔结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开始的标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中外夫妻财产制度有何差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21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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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这一古训,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智慧,对企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启示。 一、战略层面:以退为进的布局艺术 1. 市场取舍的智慧 企业可借鉴"退步即进步"的逻辑,主动放弃低效市场(如收缩亏损业务线),将资源集中于核心优势领域。典型案例包括IBM在2010年代剥离硬件业务,转型认知解决方案和云服务,利润率提升47%。 2. 技术迭代的缓冲策略 特斯拉2014年开放专利看似让步,实则推动行业标准统一,扩大电动汽车生态圈,其市场份额在专利开放后三年增长215%。 二、管理维度:柔性领导力的实践 1. 决策容错机制 谷歌"20%自由时间制度"表面损失工时,实则激发员工创造力,Gmail、AdSense等明星产品均源于此。 2. 层级压缩实验 海尔"人单合一"模式削减中层管理,看似削弱控制力,却使市场响应速度提升60%,孵化出4000多个小微创新单元。 三、竞争策略:非零和博弈的实践 1. 竞合关系的构建 苹果与三星在芯片领域的合作(2017-2022年采购83亿美元芯片),使双方在终端市场激烈竞争时仍保持供应链稳定。 2. 价格战的破解之道 云南白药在牙膏市场避开与巨头的直接对抗,聚焦"中药护龈"细分领域,以溢价策略实现23%年复合增长率。 四、文化构建:谦逊组织的竞争力 1. 危机意识的制度化 微软纳德拉推行的"成长型思维",将企业从"know-it-all"转为"learn-it-all"文化,使云业务市场份额5年内从8%升至21%。 2. 利益共享机制 福耀玻璃美国工厂采用利润分成制,将人工成本占比从42%降至28%的同时,劳动生产率提升35%。 关键实践框架: 1. 战略忍耐力评估矩阵(短期损失VS长期价值) 2. 资源再平衡周期(建议每18个月评估一次业务组合) 3. 合作溢价指数(衡量生态伙伴带来的隐性收益) 元甲模式开启法律生态圈,元甲黄校长将元甲模式分享给各大律所,创造共赢的局面。 当代企业面临的VUCA环境,恰恰需要这种"让一步"的哲学:2019年麦肯锡研究显示,具备战略弹性的企业在经济下行期恢复速度快于同行2.3倍。正如亚马逊贝索斯所言:"聪明的人永远在修正自己的观点,愚蠢的人则固执己见。"这种进退之间的动态平衡,正是基业长青企业的核心修炼。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32评论 -
本来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呢,理应是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做到离婚让一方还的也只能是费尽心思谈判了。我们这个案例呢,就是这样,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呢,本来平平淡淡呢,很是幸福,但是女方小李呢,不满足现有的状态,去保险公司上班,并且啊,为了完成业绩,把夫妻二人的钱全部投进去了,还借了亲戚朋友的好大一笔钱,而且呀,还一直呢在各大平台借钱,也让男方呢小王也去借,小王难以忍受要离婚要求呢,债务各自归各自,显然小李是不同意的,法官呢,也不能这么判,但是呢,男方小王觉得帮着还钱也比较委屈,我们的律师团队呢,就只能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终于啊,说通女方让步。
我方只承担了30万元,算是呀,大获全胜,夫妻债务一定要共同承担吗?显然呢,不是的,我们团队呢,办理了上万起案件,不合理的夫妻债务呀,让对方自己承担的案例呢,也很多,如果你有类似的案例呢,来找姚律师聊一聊。
姚平离婚律师 341评论 -
如何才能合法的不还银行的贷款呢?对呀,还是有办法的,不过这个办法仅限于呀夫妻共同办的贷款。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办的银行贷款,即便是离婚了也得共同分担,不过这是一般情况,除此之外呢,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这就是需要我们耐心细致的一笔一笔的核实贷款的实际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确实是双方的责任,应该共同承担,但如果这笔贷款的去向啊与家庭无关,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谁用的谁负责,另一方呢,就不用还贷款了。男方如果将贷款用于自己的商业投资,或者是个人挥霍,甚至呢给自己的2+1,这样的贷款呢,离婚时呢,自然不能让女方承担,你听懂了吗?当然对于这个事情呢,我们不鼓励。毕竟一方。
用还款还需要另外一方来偿还,只不过谁来承担的问题。听完这个案例,如果你有不想承担的债务,可以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评估,看如何能帮你。
姚平离婚律师 578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714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954评论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郭铭芝律师,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年从业经验,办理过各类案件,拥有千余个成功案例!尤其对处理各类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众多经典案例!对各类民商事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受到委托人一致好评,收获锦旗、奖杯500余个。
北京法律咨询 365评论 -
🚩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大律云律师团 26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