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权出资存在哪些问题

张芸律师2022.01.24886人阅读
导读:

债权出资存在哪些问题一、债的确定性问题债权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与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相比不具有货币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且未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债权出资存在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出资存在哪些问题一、债的确定性问题债权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与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相比不具有货币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且未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债权出资存在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出资存在哪些问题

一、债的确定性问题

债权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与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相比不具有货币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且未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

二、债的可实现问题

虽然债权具有财产属性但实质是一种请求权和期得权。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在最终实现之前很难界定何种债权是能够实现或执行的债权。任何债权都有风险。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债务人对债的履行存在疑义而向公司提出抗辩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结果。

三、债的评估问题

鉴于债权的实现受到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其实现具有或然性中介机构很难利用成本评估法、市场评估法、收益现值法等常见手段对债权作合法、合理的评估。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四、债的可转让问题

虽然债权本质上具有可转让性但基于社会政策和保护公共秩序的需要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具有可转让性一是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二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三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张芸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