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导读:
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关于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我给大家总结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对您起到帮助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