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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李楠楠律师2022.01.2571人阅读
导读: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那么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关于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话是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

不能进行抵消的情况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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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那么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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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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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

    内容: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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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什么是债务抵销,哪些情形适用债务抵销

    内容: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定抵销和合意(约定)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那么什么是债务抵销,哪些情形适用债务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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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哪些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在哪些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

    内容:但已届清偿期的债权抛弃期限利益主动要求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抵销,应予准许。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因其性质亦不得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那么在哪些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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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

    内容: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那么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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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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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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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

    内容: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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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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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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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内容: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那么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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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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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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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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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第568条和第569条债务互抵有以下几种情况1互负债务标的物同种、同质合同的订立是根据合同相对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促成的。但是合同订立后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够履行完全当无法完成合同时合同相对人之间就可能会产生债的关系当双方互负债务的时候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抵销的。2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根据民法典第569条若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如C欠D货款D欠C货物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也是可以抵销的其它要求同第99条。综上债务的抵销更多的是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涉及人身权等法律规定不可抵销的才不可抵销。那么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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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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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典中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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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民法典中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民法典中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第568条和第569条债务互抵有以下几种情况互负债务标的物同种、同质合同的订立是根据合同相对人致的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促成的。但是合同订立后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够履行完全当无法完成合同时合同相对人之间就可能会产生债的关系当双方互负债务的时候在定情况下是可以抵销的。但是依据民法典涉及生命权的债不得抵销如赡养费、抚养费等。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根据民法典第569条若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也是可以抵销的其它要求同第99条。那么民法典中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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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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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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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具体包括: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

    内容: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死亡能起诉担保人。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人死亡可不可以起诉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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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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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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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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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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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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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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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两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消。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一)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消(二)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三)约定应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第三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对于债权人享有债权而主张抵消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约向第三人履行时债务人也不得以第三人对自己负有债务而主张抵消。这一规定表明只要符合前述规定条件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就可以行使债务抵消的权利具体方法就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且通知一经送达对方抵消即告生效。那么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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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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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

    内容: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那么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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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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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内容: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那么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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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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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财产应用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信托财产应用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内容:抵消的效力可以促使当事人之间对等数额的债权消失当事人双方债权的数额不等的对尚未抵消的部分债权人仍享有受偿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从而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维护受益人的利益。这种情形一般发生在多个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同一受托人进行管理处分的情形。(二)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同时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必须成立并生效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不成立或无效债权人则失去行使撤销权的对象。所谓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后不具有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清偿能力。那么信托财产应用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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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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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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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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